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智能制造专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装函〔2015〕354号)要求,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广东省财政厅组织各地申报。对申报的项目于5月24日组织专家组对照申报要件和条件进行了审查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推荐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业机器人减速器标准试验验证平台”等7个项目申报2015年智能制造专项(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29日至5月31日(共3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以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方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话:020-83135876;传真:020-83133384
省财政厅,电话:020-83170273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