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属企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粤府函〔2015〕35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36号)中关于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打造工业转型升级新引擎以及继续深化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培育和认定实施方案(试行)》(粤经信创新〔2010〕670号)相关要求,现对2014年年底前获得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培育企业的资格进行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本次复审范围为2014年年底前已获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资格的148家企业,以及获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资格的196家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复审程序
(一)网上申报。
本次复审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以自愿为原则,由企业提出复审申请,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上办事窗口,进入“新兴产业”栏目中选择“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认定(复审)”事项,点击“在线申办”,填写相应申报资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网上申报需采用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网上办事窗口网址:http://210.76.70.180/module-operation!executeOperation?operation=ToPage&pageCode=toLobby
由于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认定(复审)属于批量认定事项,根据行政审批的要求并结合网上办事窗口操作流程,申报企业可随时在网上办事窗口填写资料,每次填写完后点击“暂存”键将资料保存。正式提交前,请认真检查核对填报内容。经查完整无误后,在7月13-16日期间点击“提交审核”键提交申报资料(提交审核时间不得提前,亦不延后,否则系统将不予受理)。为确保企业顺利开展网上申报,请复审企业务必认真阅读附件2《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复审网上申报流程说明》。
(二)纸质复审材料提交。
各复审企业将一式一份纸质复审书连同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于7月17日前提交至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三)地市经信部门材料审核。
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于7月13日后定期在网上办事窗口查收由我委抄送至各市(区)经信主管部门的企业网上复审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同意企业复审提出办理意见,逾期不提出办理意见的视为同意企业复审。网上办事窗口用户名和密码可向我委经办人员查询。
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在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中加具意见,于7月22日前将企业一式一份纸质申报材料汇总报送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省属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网上和纸质申报审核统一归口至企业所属地经信部门办理。
(四)复审材料补正。
我委将于收到企业网上复审的材料五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一次性告知企业补正。请企业在网上提交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定期上网上办事窗口查收补正通知。企业也可以随时在网上办事窗口查看办理流程和情况。
三、复审程序和结果运用
我委将对企业复审材料开展综合评审,必要时开展现场考察,复审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对核实无异议的骨干和培育企业重新核发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证书;对近两年发展势头强劲、经营业绩突出,位居同行业培育企业前列的企业,予以晋升为骨干企业。
对自主决定不申请复审的企业,骨干(培育)企业资格证书到期后自然失效。
附件:1.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培育企业名单
2.网上申报流程说明
3.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和培育企业复审申请书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6月11日
(联系人:张景,020-83133384,樊丽雅,020-83135876,孔德智,020-83133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