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作用,引导和支持技术中心依托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现将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题)申报额度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件)。此专项采用事后补助的方式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平台建设,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为200万元(具体支持范畴等详见粤经信创新函〔2015〕380号文)。下一步,请你们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粤经信创新函〔2015〕380号文的相关规定,按申报额度的2倍申报项目,粤东西北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可申报。
附件: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题)申报额度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3月27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张景、黄海丹,电话:020-83133384、83133226,
传真:020-83133384,电子邮箱:zlc@gdei.gov.cn;省财政厅 黄飞,电话:020-8317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