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依托产业集群,加快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区域品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了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专题)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结果,2015年共安排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专题)项目18项,省财政扶持资金1050万元,具体名单见附件。项目资金由省财政厅另行下达。

  项目责任承诺书一式三份,由项目承担单位签章后分别由项目承担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各执一份。请各地级市、有关财政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齐项目承诺书,于6月30日前送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和财政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要监督本地区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开展项目资金支出,不定期对项目承担单位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专题)项目计划汇总表

     2.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专题)项目明细计划表

     3.责任承诺书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630

  •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