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和《广东省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5-2017年)》,加快培育我省机器人产业自主品牌,促进制造业企业应用机器人提升我省制造业智能化水平,现将2016年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机器人发展专题资金36046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16000万元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工业机器人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项目、20046万元用于支持工业机器人推广应用(地市切块安排计划和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和2)。各地级以上市安排计划包括其辖区内财政省直管县市额度。 

  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认真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并根据省下达的额度组织本地区项目的申报、评审、公示、下达等工作,将最终项目下达计划抄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省财政厅。同时按“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组织部门对该项资金及所选项目负责后续管理并承担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工作。 

 

  附件:1. 2016年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机器人发展专题安排计划 

     2. 操作指引 

     3. 广东省工业机器人骨干企业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4月18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黄海丹,电话:020-83133226,

 传真:83133384;省财政厅黄飞,电话:020-83170058)

  •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