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省属单位、项目单位:
为加强我委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6年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粤经信财务函〔2016〕6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我委定于2016年9月中旬至10月上旬对2014、2015年下达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省级企业专项升级方向资金部分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场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时间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本次项目绩效评价现场核查主要针对我委2014、2015年下达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省级企业转型升级方向资金,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贴息、公共平台建设、工业机器人制造骨干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机器人应用等专题资金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
项目绩效评价现场核查时间为2016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核查组人员组成及分工
核查组人员包括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地方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科(处)室、绩效评价服务机构(广州鉴则明会计师事务所、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等负责人员。核查组分为资金小组(主要负责核对资料时抽查台账、账簿、支出凭证)和项目小组(主要负责查看项目现场,验证项目的设备采购、人员安排、进度、项目产出及绩效等情况。)
三、核查内容和流程
(一)核查内容。从以下4个方面检查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情况:
1.前期准备情况。项目是否符合该专项资金申报、审批或下达等程序规定,项目安排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等。
2.资金管理情况。财政专项资金及相关配套财政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是否符合支出计划和使用范围,是否存在挪用、转移或侵占专项资金情况。
3.项目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的实施内容组织实施,实施进度执行情况以及相关验收情况。
4.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执行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情况。
(二)核查流程。
现场核查主要工作流程包括掌握情况、资料查阅、现场查看、座谈交流、工作记录及意见反馈共6个方面,现场核查工作流程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提供绩效自评材料。请各地市经信部门、有关省属单位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在现场核查之前填写基础信息表(附件3),完成绩效自评报告(附件4)的撰写,和相应佐证材料(附件5)一并于9月12日前汇总报送核查组。(仅需提供电子档)
(二)做好现场核查准备。请各项目单位按照现场核查项目信息点资料清单(附件6)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准备相关材料,以备现场查阅,同时安排项目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申请、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实施等方面的负责人员参与现场核查,确保及时完成相关资料查阅和现场查看等工作。
(三)加强沟通与对接。请各项目单位明确1名项目联系人加强与我委核查组、当地经信部门、有关省属单位负责同志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相关资料和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核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现场核查的技术创新相关专题项目清单
2.现场核查工作流程
3.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
4.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格式)
5.佐证材料递交说明表
6.现场核查项目信息点资料清单
7.现场核查基本原则和工作纪律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
(联系人:童文锦,电话:020-83133257;广州鉴则明会计师事务所 李广文;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 熊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