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属企业(集团),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广东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和典型示范作用,现组织开展2016年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本次申报的产业领域限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内的智能制造,暂不接受其他领域申请。请各市结合本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参照《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认定实施方案》(2016年修订版,附件1)确定的条件和程序,本着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做好相关骨干(培育)企业认定的遴选和推荐工作。省属企业按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
二、材料申报
本次骨干(培育)企业申报工作采取纸质申报方式。请企业于11月11日前认真填写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可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下载本通知附件),根据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后,将一式两份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地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请各地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企业申报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于11月18日前将经审核的企业申报资料及汇总表(附件3)(含电子版)正式行文报送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三、认定程序
我委将对企业申报材料开展综合评审,必要时开展现场考察,认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附 件:1. 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认定实施方案(2016年修订版)
2. 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申报书
3. 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申报汇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11月2日
(联系人:周芳艳、张海峰,电话:020-83133309、83133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