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充分发挥省财政专项资金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加快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升级的引导作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粤财预〔2015〕188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库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计划以竞争性分配、事后补助的方式支持我省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应用智能装备与系统进行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含财政改革省直管试点县,不含深圳)、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下称“项目推荐部门”)按照项目库申报指南,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与审核工作。
二、本次申报以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的方式同步进行(以纸质申报材料为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三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式一份于2016年11月25日前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网上申报由项目推荐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后,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请资料。网上申报需于2016年11月25日前完成。
附件:1. 项目申报指南
2.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 项目汇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11月7日
(电话:020-83134284、83133257,传真:020-83133384,电子邮箱:zlc@gd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