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2018年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
行业标杆示范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粤经信办函〔2017〕425号
来源: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处发布时间: 2017-10-20 17:10:00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精神,推动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培育和树立行业标杆案例,通过数据驱动促进广东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型升级,现组织2018年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行业标杆示范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制造业企业和工业互联网服务商(以提供工业大数据产品或服务为主要方向,简称“服务商”)所组成的联合体,联合方式包括制造业企业牵头和服务商牵头两种形式。鼓励支持入选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服务商申报(第一批资源池名单将于2017年11月发布)。 

  (二)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实施地在广东省境内。 

  (三)项目申报单位近5年内不得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出现过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四)制造业申报单位应为所属行业的大型骨干企业或细分领域领军企业,企业自动化程度较高,具有良好的数据采集与应用基础。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企业转型升级的紧迫意识、具有应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和数据驱动新模式进行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强烈意愿。 

  (五)服务商申报单位应具有先进互联网思维,单位负责人及核心团队资历结构具有OT(运营技术)、IT(工业技术)、IT(信息技术)、DT(数据技术)等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跨界的典型特征。产品或服务核心技术基于互联网架构,核心竞争优势明显,具有相关制造业应用场景或行业案例经验,具备项目现场实施和服务保障能力。 

  二、申报项目条件 

  (一)项目应属于申报单位发展战略规划重点项目范畴,应为正在实施或计划实施,应在2018年底前取得标志性成果。 

  (二)项目要素条件 

  申报项目必须同时具备数据、网络、平台三个要素条件。 

  1.数据要素: 

  设备数据要素。生产制造过程的产线、智能装备、工业机器人、传感设备、工艺装置等通过标准通信接口、协议转换、边缘计算等方式实现工业数据采集和上传平台。 

  系统数据要素。企业内部业务管理、研发设计、生产调度和过程控制等系统产生的数据,通过基于互联网架构的企业级应用实现数据打通和上传平台。 

  供应链数据要素。产业供应链上下游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全面数据化、在线化,企业级采购、物流、销售、电商全价值链各环节的数据,通过基于互联网架构的企业级应用实现数据在线和上传平台。 

  以上三类数据要素条件至少具备其中一类。 

  2.网络要素 

  企业通过全面的IT 网络(包括移动互联网、新一代通信、精准定位等)和OT网络(包括现场总线、工业以太网、物联网、工业无线等)建设、灵活的信息系统架构以及完善的信息安全机制建立等为制造企业构建良好的网络互通和信息互联基础设施。 

  3.平台要素 

  企业基于采集的各类工业数据,在工业云平台层面对数据进行汇集、集成、分析和应用,并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和技术防护体系。 

  (三)项目目标条件 

  1.通过项目实施,应达到以下目标之一: 

  ——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制造业企业形成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服务商形成可在行业领域内推广的通用解决方案,以SaaS应用、标准化产品化软件等形式体现; 

  ——行业性、功能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形成辐射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客户用户的行业性、功能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生产过程管理优化、供应链协同、智能产品服务化等服务。 

  2.通过项目实施,应形成以下标杆案例类别之一: 

  ——全生产过程管控优化:基于企业业务管理改进及信息系统集成和数据打通,实现全生产过程信息透明化;实现柔性化生产,实现小批量多品种高质量快速交付业务模式的升级。 

  ——生产工艺优化:对人机物料法环相关数据进行全样本的大数据关联分析,实现生产工艺参数优化、产品良率提升、能耗安全水平提升和绿色发展。 

  ——生产设备管理优化:以设备产生的海量实时数据为核心,实现数据驱动的持续改进和持续提升的精细化生产与管理,实现从生产设备的预测性维护到预见性运维。 

  ——供应链协同制造:以工业设备物联网与精益供应链深度融合为路径,实现制造企业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在线化,实现供应链上下游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缩短生产周期和新品上市时间,降低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 

  ——产业链垂直电商:依托特色产业集群,以产销一体、在线交易的产业链垂直电商平台为路径,实现设计加工、仓储物流、安装调试、远程诊断、检验检测、行业模型库、技术培训等配套服务网络化,以及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服务智能化,实现制造资源精准供给和高效配置的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 

  ——智能装备产品服务化:对企业租售的智能装备产品进行运行数据在线、远程维护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借助互联网工具与客户用户建立强关系,实现装备产品共享化、服务化等新模式(2018年重点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工业装备、智能医疗装备等服务化新模式)。 

  三、联合组织条件 

  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须共同制定项目实施详细方案,包括任务分工、进度节点(包括2018年底前的阶段性标志性成果)、时间安排、责任人员、知识产权、投资安排等,按要求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递交项目承诺书,接受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和监理。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 

  1.项目申报单位明确企业转型升级的方向,确定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 

  2.项目申报牵头单位调研优选联合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合同。 

  3.项目申报牵头单位与联合单位共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联合单位)。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4.项目申报牵头单位上报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到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纸质版材料需填写《2018年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行业标杆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版相同,以PDF格式存储。 

  (二)项目推荐部门 

  1.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智能制造以及两化融合工作的处(科)室要加强联合,比照企业基本条件和项目要素条件,深入挖掘前期智能化改造基础较好、企业数字化转型意识较强的制造典型企业,广泛动员具有互联网架构思维和架构的工业大数据相关优秀服务商,精心组织供需双方的对接交流,有力促进制造业和互联网的跨界创新,共同做好面向制造业、以数据驱动为主要特征的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行业标杆示范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 

  2.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于2017年11月30前正式行文报送我委。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推荐项目纸质版材料(每个项目1份)、推荐项目电子版材料(汇总后以光盘或U盘方式报送)。 

  3.珠三角地市推荐项目数分别不超过8个,其他地市推荐项目数分别不超过2个,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粤企业不超过1个。 

  4.有关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可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http://www.gdei.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下载。 

  五、项目评选实施 

  (一)采取书面评审、集中答辩或现场考察等方式,组织专家团队进行项目评选。 

  (二)经专家评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布2018年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行业标杆示范培育项目名单。 

  

  附件:1. 2018年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行业标杆示范培育项目申报书 

     2. 2018年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行业标杆示范培育项目汇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联系人:邢飞、刘馨,电话:020-83134289、83133385,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8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