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省经贸委主要工作回顾
来源:发布时间: 2008-01-11 17:31:45

 

2007年省经贸委主要工作回顾

 

回顾2007年工作,全省经贸系统积极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举措,提高发展质量,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主要表现在“九个突出”:

一、突出要素供应,全力抓好经济运行调节

全力保障电力供应。一是综合运用价格、财政和行政手段,挖掘发电能力。提请省政府对9F9E和燃油机组调高上网电价。该措施涉及1100万千瓦统调及地方机组增发电量120多亿千瓦时。二是争取增加西电送粤。协调南方电网公司调整输变电设备检修、改造计划,确保西电东送通道畅通,增购电力100多万千瓦。三是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全省计划错峰用电方案;淘汰高能耗变压器,实施能效电厂项目。四是推进电网建设。制订加强电网建设意见,加大电网建设协调力度。五是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分三批对全省185家高耗能企业执行差别电价。六是稳步推进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完成36个代管县供电企业接管工作。

全力保障油品供应。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及石油企业增加我省成品油供应量,有效缓解阶段性油品供应紧张局面。制订燃料油仓储企业发展规划及成品油经营企业管理办法,促进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成品油市场运行秩序总体良好。

全力保障煤炭资源组织调运。先后与中煤、同煤、内蒙伊泰集团签订“十一五”期间年1000万吨煤炭供应框架协议。预计到2010年,全省协议煤炭供应量可达8000万吨,约占总消耗量的50%。组织迎峰度夏电煤调运,调运量达2000万吨。完善南北航线煤炭运输协调机制,规范煤炭市场海运秩序。全年共调运煤炭1.24亿吨,增长15.9%,其中进口煤炭2200万吨,增长22.2%

全力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和安全生产。完成工业经济运行预警系统首期开发,监测指标达886个。建立成品油市场供应、库存监控系统。建立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扎实推进全省应急工作体系建设。

二、突出产业优化升级,推进新型工业化

坚持大项目带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面修订2007年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及电子信息、汽车、石化等10个行业分方案。加强对石化、汽车、中药现代化、钢铁、装备制造、造船等重点项目建设发展的跟踪、协调和服务,特别是加强对茂名、惠州、潮州华丰、揭阳(惠来)大南海石化园区等的协调指导。加强军工协调保障、重点军工及军品配套企业保供电、申请减免税工作。积极推进民爆行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

实施省市联动,促进支柱产业做强做大。实施“省市联手推进产业升级”,分别与佛山、东莞、惠州、江门、梅州、河源、揭阳等7市联手推进家电、电子信息及电器机械、视听、化纤纺织、汽车零部件、手机、五金机械产业升级。省挖潜改造资金通过定向招标,支持以上77个产业技术改造1.14亿元,带动企业投资32.6亿元;支持技术创新资金6600多万元,带动企业投资近6亿元。

加强发展引导,推进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建设。总结推广我省产业集群示范区8种升级模式,提出把产业集群打造成为全民创业、自主创新、品牌创建、产业升级和吸纳本地就业“五大基地”。出台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产业集群投资融资、人员培训、物流配送等服务平台和区域品牌建设的扶持指导力度。

积极稳妥地推进落后产能退出。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落后产能、工艺的退出工作。预计全年全省关闭小火电300万千瓦;淘汰落后钢铁产能50万吨;淘汰落后水泥产能882万吨。

三、突出典型引路,推进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

总结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3种合作模式,推广中山(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4条成功经验。提出加快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意见,修订其认定办法。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省有韶关等11个东西北市与广州等5个珠三角市建立了23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目前共签订入园投资项目477个,协议投资454.9亿元;已开发面积2.66万亩,投入开发资金39.1亿元;在建及建成项目225个,投资额96.1亿元,分别占签约项目的47.2%21.1%;已建成项目102个,提供就业岗位3.8万个,其中安排当地就业1.5万多人。

四、突出“三大建设”,推进自主创新

抓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认定第八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0个,向国家推荐第14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目前全省已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7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83家。同时,依托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平台、检验检测平台、人才培训平台等。

抓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确定关键领域招标专题,资助财政资金8000万元,在先进制造技术及装备等重点领域,实施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化发展项目。组织实施山区及东西两翼产业技术创新专项,推进节能降耗、环保等领域技术进步。组织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专项,美的电器、金发科技、广州无线电集团等8家企业获国家创新能力专项资助。

抓好名牌名标建设。坚持以夯实基础创名牌,以技术进步强名牌,以做大规模壮名牌。去年全省共新增中国世界名牌产品1个、中国名牌产品81个、中国驰名商标41件。目前,全省共有中国世界名牌产品4个,占全国总数的40%,稳居全国首位;中国名牌产品299个,连续七年保持全国第一;中国驰名商标108件,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29个,位居全国前列。

五、突出“三大工程”,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投资

着力实施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区域协调发展和节能降耗等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三大工程、十项专题”,通过贴息补助、“以奖代补”和招标等方式,共支持技术改造投资2.85亿元,带动企业投资超过100亿元。进一步完善技术改造投资核准、备案制度。1-11月,共办理技术改造投资核准项目35个,项目总投资22.9亿元;备案项目1995个,项目总投资446.6亿元。切实用好技术改造税收优惠政策,共办理技术改造“两税”确认项目418个,减免税17.3亿元(未计深圳市)。总结推广韶钢集团等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推进节能降耗、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先进经验。

六、突出制度建设,推进节能降耗

加强政策引导。制定2007年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要点、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工作意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和节能中长期规划等。

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修订节能条例,编制高耗能行业25个重点产品的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暂行办法。成立省节能监察中心,推动节能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监管和节能重点项目实施。指导列入国家重点监管的25家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基本完成省监管的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国债项目和节能技改项目,有17个项目获得国家补助7884万元,项目实施后年节能量达24万吨标煤。

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组织编制循环经济总体规划,指导7个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落实实施方案,有3个单位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试点单位;确定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84个,其中广州市有29家企业被列入试点,占全省的40%。审核验收清洁生产企业40家。认定三批共141项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企业享受税收减免共计近4亿元,实现“三废”综合利用产值共计73.7亿元。

七、突出优化环境,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抓《条例》出台,促政策落实。推进《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立法。该条例已于去年930日由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11日起施行。基本解决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督查的签报意见》中提出的14个问题。

抓体系建设,促服务到位。在全省116个县(市、区)设立了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覆盖率达81%;开展“向民营企业送政策上门”活动,免费向20.2万家民营企业寄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文件汇编》和收集有1.6万家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名录的光盘。

抓信用担保,促融资渠道拓宽。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确认佛山、河源、清远、湛江等四市为试点市。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预计全年中小企业重点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融资总额达700亿元以上。其中,仅广州市担保机构就为2000多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资金近120亿元。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深圳市试点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发行了我国首只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抓自主创新,促企业成长。通过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和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发布2007年度成长型中小工业企业评价研究报告及500家最具成长性中小工业企业名单。

抓培训学习,促管理水平提高。制定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国家“百万中小企业上网工程”、“银河培训工程”和“蓝色证书培训工程”。预计2007年末,全省民营经济单位327.1万户,全年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29万亿元,占全省GDP43%

八、突出市场调控,推进流通业发展

推进现代流通业发展。完成流通业产业竞争力研究报告和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意见。认定37家省重点培育流通龙头企业。编制第一批流通业“双促一改”76个重点项目指导计划,安排省级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91个。指导37家企业申报商务部第二批“中华老字号”。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流通企业的信贷支持,部分省流通龙头企业共获得授信4.53亿元。推荐23家企业列入商务部“减债脱困”工程,推荐6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和24家农产品流通企业申报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项目,争取国家扶持资金直补500万元、贴息508万元。推荐63家企业为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全省共有87个县(市、区)申报年度省级农家店项目3473个。目前,广州市镇、村农家店和农资店覆盖率均已达到100%。开展会展业情况调研,推动会展业健康发展。

加强猪肉市场供应监测和调控。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取得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100%、销售和使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达100%的阶段性成果。落实领导负责制,实行生猪屠宰量、价格等日报制度,加强市场价格和购销变动情况监测。加强冻猪肉储备管理。鼓励生猪屠宰企业外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多项专项整治。推进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泛珠三角整规工作合作。规范拍卖、典当、酒类、二手车、报废汽车等行业管理。

九、突出经济协作,推进区域经贸技术合作

成功筹办第四届中博会。第四届中博会共设展位6000个,参展企业达4256家,参会客商达30.5万人,参展企业和展位数均创历届新高。其中,境外企业展位达1800个,占总数的30%以上,超过国际展会境外企业展位占总数20%的标准,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展会。

参加第四届“泛珠洽谈会”。组织由21个地市分团、6个省属企业分团和6个专业分团组成的广东经贸代表团参展。参展企业人数达2000多人,签订合作项目768个,金额1384亿元,占“92”各方达成合同总额的41%,项目数和金额均超过前三届。

推进粤港澳服务业合作。认真落实粤港、粤澳联席会议确定事项。举办第二届“粤企赴港上市融资洽谈会”;与香港贸发局合作举办“2007 CEO论坛暨香港服务业展示会”及粤港物流合作交流会;与澳门经济局合作举办“2007粤澳物流合作交流会”。

加强与国际及国内其他兄弟省市的经贸交流与合作。相继组团参加了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八届西博会等经贸洽谈活动。组团与来访的15个兄弟省(区、市)经贸代表团开展项目洽谈对接。推动成立驻外广东商会15家。

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