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工信部《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安函〔2011〕250号)、《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粤办会函〔2011〕65号)和省领导的要求,按照我委的工作部署,今年1月9日到12日,我委组织两个检查组,分别由委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曾健同志和民爆物品监管处领导带队,到部分市县会同当地经信主管部门对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抽查。
检查组对企业在加强安全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所作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要求。曾健同志还要求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要继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按有关要求,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抓实抓细,各市经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各方共同努力,确保安全。
委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曾健同志在潮州检查并听汇报
委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曾健同志在揭阳检查
委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曾健同志在汕头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