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文 件
粤经贸军工〔2005〕734号
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
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民爆器材生产流通企业:
国庆节已经临近,为了切实做好民爆器材行业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国防科工委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委办安〔2005〕174号)、国防科工委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关于吉林三三O五机械厂发生爆燃事故的通报》(委爆函〔2005〕58号)都对国庆节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民爆行业属高危行业,危险因素较多,特别是进入秋冬季节,正是民爆器材生产的黄金时期,发生事故的风险也随之加大。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重视并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好节日安全生产检查和节日安全生产教育,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制的落实,严禁超能力、超负荷组织生产的情况发生;对重大危险源要落实防范措施,加强监控,安排好假期值班保卫和事故防范工作,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恪尽职守,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检查,重点整治。各地、各企业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检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要针对危险源点、关键工序和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安全。民爆生产企业在节日放假停产期间要认真做好设备和工房内的清理工作,严禁在工房内存放爆炸危险品,要特别注意并加强仓库保卫和运输过程中的押运看护工作,提高保卫、押运人员的责任心,加强仓库巡查和运输途中检查,杜绝丢失、被盗案件的发生。
三、各司其职,确保安全。节日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密切掌握内部稳定和安全生产动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负责人值班和生产安全事故专报制度,遇到问题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处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保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请各民爆器材生产流通企业于
省经贸委总值班室电话:020-83133200,83330280
军工处传真:020-83133347
附件:
1.《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委办安〔2005〕174号)
2.《关于吉林三三O五机械厂发生爆燃事故的通报》(委爆函〔2005〕58号)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
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委办安〔2005〕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各军工集团公司,委属各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字〔2005〕1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为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做好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逐级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工作到位。
二、 加强节日安全教育,正确处理生产进度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十一”黄金周的特点,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的安全意识。尤其是要注意做好节日期间加班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严禁超能力、超负荷组织生产;危险品生产企业严禁超定额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 做好安全检查,严格安全监控措施,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节前各地区、各单位要针对各自安全生产的特点组织安全检查。各单位要领导带队,邀请相关专家,对节日安全准备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实施整改,确保假日期间内部单位及其科研生产的安全。
四、注意做好节日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尤其是节日期间要加班生产的单位,要严格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妥善处置。同时要按照应急预案和有关紧急重大事件(事故)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级逐报告。严防漏报、拖延、瞒报问题的发生。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附件2:
关于吉林三三0五机械厂发生爆燃事故的通报
(委爆函〔2005〕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
九月十四日上午,吉林三三O五机械厂含退役火药乳化炸药生产线装药工房发生燃爆,现已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国防科工办立即派人赶往现场,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国庆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的《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字〔2005〕19号)的文件精神,请各地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力宣传,加强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督促各生产企业认真自查,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民爆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组织均衡生产,严禁超能力、超负荷组织生产及超额储存。企业领导要深入基层和作业现场,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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