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变更
相关申请、审批表中审批机关名称的通知
粤经贸函〔2009〕43号
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变更相关申请、审批表中审批机关名称的通知》(工信安函〔2008〕10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表格请在省经贸委网站(ww.gdet.gov.cn)的“表格下载”中下载。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