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民爆行业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粤经贸民爆〔2009411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工信厅安〔200994号),以及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20094号)精神,为开展我省民爆行业2009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0961630

三、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意义。

国务院把今年定为“安全生产年”,在今年开展的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突出以人为本理念,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全年扎实开展 “三项行动”,加大“三项建设”,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为《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纲要》的实施,以及“三促进一保持”目标的实现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为2010年广州亚运会的举办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积极开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经贸部门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精心组织,大力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突出思想解放、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引导和启发全行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广东民爆行业的和谐发展、安全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民爆企业要因地制宜采取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组织员工深入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危险因素辨识等相关知识,使员工在思想上充分认识本班组、本岗位存在的风险,掌握正确的安全操作技能,自觉抵制并坚决反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行为。6月我委将与省民爆协会共同组织开展对各市经贸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和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

(三)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6月份的第三周是应急预案演练周。各地经贸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内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查企业在应急反应、应急指挥、应急程序、应急队伍、应急装备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演练总结和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升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努力实现我省民爆行业的安全发展,迎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现场会在我省的召开。

(四)及时有效将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推向深入。

各地经贸部门要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结合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组织对辖区内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及时跟踪各类安全隐患的治理和整改情况。

(五)积极参加省安委会组织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月”活动。

省安委会计划组织一系列的活动,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安全生产南粤行”、“安全生产知识短信息有奖”、“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明信片知识竞答”、“第五届广东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内容精彩、形式丰富,请各地经贸部门组织辖区内民爆企业积极参加。

请各地经贸部门于626日前将本地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710日前将上半年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报我委。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联系人:符洁莹,电话:020-83133267,传真:020-8313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