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
粤经贸民爆〔2009〕400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及科研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和安全年”工作的各项部署,确保我省民爆行业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省安委会的要求,决定在全省民爆行业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全面、扎实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狠抓隐患治理,加快行业安全技改进程,提升民爆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民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杨建初主任为组长,曾健副巡视员为副组长的“三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省民爆行业进一步推进“三项行动”工作,日常工作由委民爆物品监管处承担。
三、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对象范围。
1.各市、县(区)经贸部门;
2.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3.各民爆科研单位。
(二)工作内容。
1.执法行动。
继续开展反“四超”及“三违法”专项整治。全年深入整治“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打击“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各生产销售企业要全员监督,警钟长鸣,确保不发生“四超”和“三违法”行为。各级经贸部门要将打击“四超”、“三违法”行为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常抓不懈。
2.治理行动。治理的重点:
(1)企业生产工艺、专用设备、电子监控设施不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及行业政策要求的;
(2)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技改进程迟缓,主要设备设施和库房落后、老化的;
(3)隐患排查治理整改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的;
(4)企业的工库房设计、建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5)企业对历次检查、安评、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
(6)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不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演练每年不足2次的;
(7)未制定和实施年度培训计划、对一线操作人员培训不足的;
(8)存在“四超”及“三违法”行为的;
(9)未制定和实施日常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
(10)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民爆安全培训及考核的。
3.宣传教育行动。在全省民爆行业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着重宣传民爆安全生产法规、部门规章及安全规范。
(2)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促进企业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
(3)深入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安全生产系列宣教活动,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通报行业内安全生产事故,加强警示教育。
(5)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对经贸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督促企业加强民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6)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要求企业积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工作步骤
各市经贸部门要将“三项行动”贯穿本地区民爆行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民爆行业的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各地、各民爆企业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对自身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5至9月)。
1.6月份,各市经贸部门组织有民爆专家参加的检查组对辖区内的生产销售企业、科研单位开展检查(民爆专家可由我委邀请派出)。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尽快落实整改,并加强跟踪督办,定期组织“回头看”工作。
2.9月份,我委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专项督查,着重解决影响稳定和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为国庆六十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营造具有民爆行业特色的安全文化氛围。
4.针对高温、雨季及汛期特点,指导企业做好防高温、防雷电、防洪水等工作,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2月)。
各市经贸部门要认真总结“三项行动”,督促企业认真整改“三项行动”发现的相关问题。同时,要将“三项行动”开展的总体情况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经贸部门要高度重视民爆行业“三项行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层层落实责任。企业负责人要针对“三项行动”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二)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根据民爆行业特点,做好“两个结合”:一是“三项行动”与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将“三项行动”的目标、内容贯穿于安全生产许可、销售许可、安全行政处罚等工作中;二是“三项行动”与推进安全技术改造相结合,以“三项行动”推动企业加快安全技术改造,加大安全技术投入,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立足于隐患治理、重大安全问题整改及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方面,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加强宣传引导。民爆企业和科研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向全体职工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重点内容及意义等,提高民爆从业人员参与“三项行动”的积极性。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