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粤经贸民爆〔2009539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为及时掌握各地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决定建立“三项行动”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三项行动”开展情况。

主要报送以下内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推进开展“三项行动”情况;

2.“三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3.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4.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二)“三项行动”统计数据。

1.执法行动。主要报送依法查处和打击违法行为情况(详见附表1)。

2.治理行动。主要报送以下数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详见附表2,其余见附表3):

1)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数量及达标数量;

3)制修订应急预案数量,企业与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

4)通过治理整顿关闭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数量。

3.宣传教育行动。主要报送以下数据(详见附表3):

1)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次数及参与人数;

2)安全生产新闻报道篇目数量。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7月份起,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告和20091月以来的累计数据。报送采用电子邮件方式。

联系人:符洁莹

联系电话:020-83133267

电子邮箱:fujy@gdet.gov.cn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通知精神要求,高度重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工作,落实职能部门和人员,认真审核、统计和汇总各项数据。按时报送,确保上报数据全面、及时可靠。

为提高报送工作效率,请有关单位将具体落实的负责人员、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等有关情况于630日前报送我委。

 

附件:1.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3.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情况统计表

      4.“三项行动”情况报送联系方式回执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