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现将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2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工作。在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监管方面,在7月底完成前段时间我委布置开展的全省民爆物品行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安排和要求,在年底前继续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切实把“打非”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把“打非”专项行动逐步转化为常态化工作。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确保全省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