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
粤经信民爆函〔2011〕2310号
来源: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处发布时间: 2011-08-17 10:28:00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汲取近期国内工业、商贸行业事故教训,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11199号),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1848号),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按商务部办公厅要求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请于827日前报我委(民爆物品监管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联系人:林倩,联系电话:020-8313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