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经信民爆函〔2012〕1711号
来源: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处发布时间: 2012-06-12 10:08:00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民爆行业专家库各成员:

  现将《2012年全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交叉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按时完成检查工作。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联系人:李春;电话:020-83133278;传真:020-83133278)

  

  2012年全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交叉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民爆物品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规范生产安全法治秩序,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减少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省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拟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对全省民爆物品行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交叉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重点内容:

  (一)无证、证照不齐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储存、经营或建设的;

  (二)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以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三)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四)把民爆物品销售给无资质、无合法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五)没有经过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无证上岗的,以及存在其他非法用工行为的;

  (六)生产经营过程存在“四超”(超员、超量、超时、超产)行为的。

  (七)公司内部未能实行统一管理、规范运作,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治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改后没验证的。

  (八)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规程执行不力,作业现场定置管理差,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不完善不明晰,应急装备和设施不足的。

  二、检查时间:6月18日-28日

  三、检查方式:全省各地分7个小组,每3个地市为一组,由每组排第一号的市经信部门带领专家组检查第二号、第二号检查第三号、第三号检查第一号地市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含生产场点)列入必检范围,民爆物品销售企业(含分公司)的检查面须达一半。

  具体分组和配合专家如下表:

分组

交叉检查区域

配合专家

整改措施督导专家

第一组

广州 梅州 汕头

曾开亮 江志华 蔡家源 

曹洁明

宋 强

孙建国

叶宗健

黄存建

黄阳斌

第二组

深圳 惠州 清远 

甘德淮 潘天洪 王万勇

第三组

珠海 湛江 云浮 

于仁忠 杨红红 陈建强

第四组

佛山 茂名 东莞 

温永标 董桂林 欧阳虎

第五组

韶关 揭阳 汕尾 

苗战营 谢文浩 王俊欣

第六组

阳江 潮州 中山 

李国亮 丁玉英 陈 飞 

第七组

江门 肇庆 河源 

韦锦初 李粤斌 陈国才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并认真组织生产销售企业做好此项工作。

  (二)表中每一组排第一号的市经信部门为本小组的牵头单位,负责联络、召集和安排本小组的交叉检查工作;各地经信部门要认真安排好检查组在本市开展检查的日程、路线,并为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各检查小组牵头单位在本小组检查日程确定后报我委民爆处。

  (四)各地经信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叉检查工作,并于6月29日将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汇总反馈至我委民爆处(联系人:李春;电话:020-83133278;传真: 020-8313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