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民爆函〔2012〕2666号
来源: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处发布时间: 2012-08-20 10:39:00

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274号,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请你们认真、细致、全面的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的统计、采集工作,仔细填写《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1),确保信息采集内容完整、准确,并于10月底前将信息采集表报至我委民爆处(需同时附纸质版和电子版采集表)。信息表格可在我委网站(http://www.gdei.gov.cn/)下载。

  

  附件:1. 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采集表

      2. 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820

  

  (联系人:李春,电话:020-83133278E-mailgdmbx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