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市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2〕211号)的有关要求,为确保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加强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根据冬季和节日期间行业生产安全特点,加强指导防火、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辖区内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和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安全。
二、强化安全监管,继续推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安委会有关要求要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将延伸至年底,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继续抓好相关工作,认真组织安全检查,严肃查处“三违法”和“四超”行为,严防和杜绝民爆物品突击生产、不均衡生产等不安全行为,坚决制止没有取得危运资质的单位、车辆和人员运输民爆物品;认真检查民爆物品的库房安全管理和进出库账目管理和生产区、仓库区的人防、犬防、技防工作;在认真总结前阶段“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针对自查、排查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制定明确的整改计划和有效整改措施,并对企业整改结果予以检查落实。
三、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保障工作
元旦春节假期期间,未经批准,民爆生产销售企业不得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各民爆企业要做好停工安排,彻底及时清理生产线上的危险品,并做好设备保养维护、危险品仓库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节后复工时,企业要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同时要对职工进行节后专项安全培训。
四、加强应急值守,严防生产安全事故
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提早安排节日值班,并将值班表于12月29日前报我委(民爆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