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民爆行业专家库各成员:
现将《2013年全省民爆行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交叉检查和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1.2013年全省民爆行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交叉检查和督查工作方案
2.各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联络员名单(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6月20日
(联系人:李春,电话:020-83133278)
附件1
2013年全省民爆行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交叉检查和督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深刻吸取民爆行业今年以来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我省民爆物品行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推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增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措施,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彻底整治民爆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民爆生产线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促进我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拟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对全省民爆物品行业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交叉检查和督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重点内容
(一)对照国家及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核查民爆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四超”、“三违法”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民爆企业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三)民爆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制度建立及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运行情况;
(四)对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政策,核查生产线安全技术状况、安全防护保障设施及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和落实情况,以及生产企业生产线上在线人员、在线药量进行核查,严格控制防护土堤内人员数量;
(五)民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是否具备资质,及安全培训、企业风险管控及应急演练落实情况;
(六)民爆物品安全生产、销售许可必备条件变化情况及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时间:6月24日-28日。
三、检查方式:全省各地分7个小组,每3个地市为一组,由每组排第一号的市经信部门带领专家组检查第二号、第二号检查第三号、第三号检查第一号地市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含生产场点)列入必检范围,民爆物品销售企业(含分公司)的检查面须达一半。
具体分组和配合专家如下表:
分组 |
交叉检查区域 |
配合专家 |
整改措施督导专家 |
第一组 |
广州 阳江 湛江 |
韦锦初 丁玉英 王俊欣 |
曹洁明 宋 强 孙建国 叶宗健 黄存建 |
第二组 |
深圳 云浮 东莞 |
曾开亮 李粤斌 陈 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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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珠海 揭阳 河源 |
甘德淮 王万勇 陈国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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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
佛山 汕头 汕尾 |
于仁忠 潘天洪 蔡家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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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
韶关 肇庆 梅州 |
温永标 杨红红 黄阳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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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 |
惠州 茂名 中山 |
苗战营 董桂林 陈建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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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组 |
江门 潮州 清远 |
李国亮 谢文浩 欧阳虎 |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并认真组织生产销售企业做好此项工作。
(二)表中每一组排第一号的市经信部门为本小组的牵头单位,负责联络、召集和安排本小组的交叉检查工作;各地经信部门要认真安排好检查组在本市开展检查的日程、路线,并为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各检查小组牵头单位在本小组检查日程确定后报我委民爆处。
(四)各地经信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叉检查工作,并于7月1日将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汇总反馈至我委民爆处。
(五)我委将适时组成督查组,对此次交叉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并对重点地区和企业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