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现状调查的通知
粤经信民爆函〔2011〕185号
来源: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处发布时间: 2011-01-24 15:45:00

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报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队伍有关情况的通知》(粤安办〔2011〕2号)的要求,我委将对全省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队伍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汇总上报。请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组织认真填写附表内容,于2月10日前报我委。

 

附件:1.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现状调查表

2.民爆物品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现状调查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孙英祥,电话:83135835、1866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