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省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材料的通知》(粤安〔2012〕1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我委《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民爆破物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发电〔2012〕51号)要求和我省民爆行业工作实际,一并认真贯彻落实。“国庆”、“中秋”双节将至,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必须强化事故防范意识,全力做好第四季度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民爆物品行业是高危险行业,从近期发生的一些事故来看,仍然存在违法违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作业人员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各地要认真吸取会议通报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照规章制度,特别是台账制度,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和运输等,认真排查和治理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做好民爆物品生产、销售。

  二、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民爆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含仓库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押运员、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资质,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经常性的严格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查找薄弱环节,认真做好整改。

  三、严格民爆物品仓储管理

  各生产、销售企业要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储存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出入库和流向登记制度,做到帐目清楚、账物相符;严格执行产品交接、查验制度;严格执行回收的民爆物品单独存放,不与成品同库存放制度。

  四、严格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管理

  严格按公安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未取得相关资质的企业和车辆一律停运,获批资质不符合6部委要求的企业和车辆也一律停运;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严禁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切实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严禁运输车辆超速驾驶和违章停车。

  五、切实执行国庆、中秋长假期间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各生产、销售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节假日期间带班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停产准备、停产期间安保、复产前的检查工作。各单位将领导值班情况及时报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我委民爆物品监管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