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专项检查的通知
粤经信发电〔2012〕59号
来源: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处发布时间: 2012-10-25 08:29:00

广州、河源、惠州、湛江、茂名、云浮、肇庆、清远、韶关等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2012〕12号)要求,我委部署并下发了《广东省经信系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粤经信发电〔2012〕56号),为检查各地有关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情况,我委将于10月29日至11月2日,由民爆物品监管处有关人员带队,对部分地市开展专项检查,内容以检查各地经信部门和民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情况为主,同时抽查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具体检查日程安排见附件。请各地市经信部门和民爆企业准备相关汇报材料,并派人参加属地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场的检查。

  

  附件:“百日行动”专项检查日程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0月25日

  (联系人:孙英祥,电话:020-83135835、1866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