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宏大矿业有限公司换领安全生产许可的通告
二○一五年第27号
来源: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处发布时间: 2015-05-26 11:06:00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7号)规定,宏大矿业有限公司向我委提出换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的申请。宏大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畅,生产许可证号MB生许证字109号,生产许可证领证时间2013年07月29日,企业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28号。

  经审查,同意宏大矿业有限公司换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现予以通告。

  

  附件:宏大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换领情况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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