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民爆物品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和细化民爆物品销售许可的审批程序,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我委组织起草了《广东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6年6月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信函方式:请将信函寄送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501室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处。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dmbxh@163.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至:020-83135860。
附件:广东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