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5月26日

  (联系人:李春,电话:020-83133278)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要求,更有效指导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普及民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提升全省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我委结合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省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有关行业企业安全意识,确保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组织架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织领导,成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指导小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郑勇明副主任担任组长,民爆处王新宇处长担任副组长。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爆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三、“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和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从6月1日开始,持续一个月。 

  (一)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免费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宣传画,在“安全生产月”中进行现场张贴宣传,并通过民爆行业微信公众平台,向全省民爆行业推送安全视频、图片、文章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同时现场指导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警示教育和教育培训,通过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风险辨识能力。 

  (二)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在“安全生产月”中要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立行立改,同时针对当前汛期多雨天气,加强对民爆仓库、围墙边坡的维护管理,确保安全;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属地民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和惩处力度;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适时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安全生产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要以生产线、库房等重大危险源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消防演练等活动,增强员工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增强企业自身应急协调组织能力,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各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指导、督促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事故、重大险情的报送制度,指导开展“安全生产月”演练活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组织人员随机选取部分企业,对其演练活动进行现场指导、点评和总结。 

  (四)开展安全生产文化活动。 

  1.开展读书心得评比活动。以“安全”、“责任”等内容为主题,组织全省民爆行业从业人员,开展“读一本书谈心得体会”的读书心得评比活动,通过阅读、思考、讨论、评比等,进一步提升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文化素质。 

  2.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以“守护生命”为主题,面向全省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随机抽取部分从业人员,开展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对取得优胜的人员予以奖励。 

  3.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评比。组织人员对全省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在“安全生产月”中开展的活动进行综合评比,对活动内容丰富、宣教成效好的企业予以奖励,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 

  4.开展安全生产微信活动。利用微信平台,开辟“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每周推送一个安全生产主题,并向全省民爆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主题征文,优秀作品在下周主题中予以推送发表,并予以一定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落实工作职责,参照我委做法,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二)突出主题,加强宣传。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要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突出正面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要鼓励企业从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大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效果,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总结提高。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在当地政府和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指导工作;要认真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于7月4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至我委民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