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揭阳市安发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变更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通告
二○一六年42号
来源: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处发布时间: 2016-08-01 10:09:00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8号)规定,我委依法受理揭阳市安发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变更《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变更(具体变更内容见附件),现予以通告。

 

  附件:揭阳市安发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变更情况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