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规定,受理了广东天诺民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向我委提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申请。 

  经审理,同意广东天诺民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申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含生产作业点:工业炸药1处)。广东天诺民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绍暹,企业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粤)MB安许证字03号”。现予以通告。 

 

  附件:广东天诺民爆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项目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