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规定,受理了宏大矿业有限公司向我委提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申请。
经审理,同意宏大矿业有限公司申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混装炸药车1台)。宏大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畅,企业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28号,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粤)MB安许证字04号”。现予以通告。
附件:宏大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项目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