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根据《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工作预警》(粤安办〔2016〕12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节日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握节日期间民爆行业生产安全特点,认真研究部署并落实针对性强的安全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共同保持我省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平稳有序的运行势态,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巩固工作成效,做好隐患治理和问题整改
各民爆企业要做好节前停工安排,彻底及时清理生产线上的危险品,并做好设备保养维护、危险品仓库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节后复工时,企业要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同时要对职工进行节后专项安全培训,保证节后正常上岗状态。
今年以来全省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各级主管部门也组织开展了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节前我委将组织开展对民爆企业抽查,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要高度重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与问题,做好隐患治理和问题整改工作,杜绝安全隐患和问题的重复出现。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完善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并及时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的资料整理、总结和归档,优化完善安全监管的制度与措施,提高属地监管水平。
三、做好假期值班值守,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要高度重视假期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带班、专人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企业要保持应急救援器材与物资充足、完好,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训练,同时提高其他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切实维护安全平稳的生产秩序。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9月20日
(联系人:林倩,电话:020-8313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