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8号)规定,我委依法对广东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换证申请进行审批,现将第四批(9月份)换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和意见。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4日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501室
电话:020-83133278
传真:020-83135860
附件:广东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换证企业名单(第四批)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