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开遴选民爆物品行业
2016-2018年技术进步研究课题机构的通告
二〇一六年68号
来源: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处发布时间: 2016-11-22 09:22:00

  为进一步深化行业监管部门职能改革,巩固我省民爆技术创新成果,做好民爆“十三五”规划出台后的落实工作,我委拟向社会公开遴选广东省民爆物品2016-2018年技术进步课题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民爆物品2016-2018年技术进步研究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研究机构承担项目如下: 

  (一)编制项目工作方案或意见书; 

  (二)编制《广东省民爆物品2016-2018年技术进步指导意见》,内容涵括:广东省民爆物品生产企业2016-2018年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广东省民爆物品生产企业2016-2018年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目标;加快推进我省民爆生产企业2016-2018年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的措施。 

  上述内容应通过专家论证,具有可行性。 

  (三)配合我委工作需要开展相关项目宣贯。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综合性中介机构;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 

  (三)具有固定工作场所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具有承担政府课题研究能力,优先考虑熟悉民爆物品行业,承担过相关课题项目的研究团队;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文件 

  (一)单位情况简介,包含单位概况、人员队伍、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业务情况等; 

  (二)工作方案,包括研究主要内容、工作进度安排、人力投入、保障措施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9.5万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差旅费、会议场地费、餐费、住宿费、劳务费、咨询费、资料印刷费等;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以项目合同复印件为准。 

  六、材料提交 

  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并以刻录光盘形式提交word版电子文档。 

  七、报名时间及专家评审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8日9:00。 

  报名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我委(民爆物品监管处)503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专家评审时间、地点: 

  专家评审时间:2016年11月29日9:30-17:00,地点: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503室(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八、联系方式 

  民爆物品监管处林倩,电话:020-83133219,传真:020-83133478,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501室。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