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规定,广东宏大韶化民爆有限公司、广东天诺民爆有限公司、宏大爆破有限公司分别向我委提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申请。 

  经审查,同意广东宏大韶化民爆有限公司(新建乳化炸药生产线等)、广东天诺民爆有限公司(工业导爆索生产线)、宏大爆破有限公司(现场混装车辆及作业)申请换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详见附件),现予以通告。

   

  附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情况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