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佛山高新区举行独角兽企业遴选启动暨政策宣讲会议。《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认定及扶持办法》(下称《扶持办法》)现场发布。

  “此次高新区出台独角兽企业遴选办法、培育政策和支持计划,是为了更好发掘优质企业,引领佛山高新区成为佛山重大创新平台。”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匡东明表示。

  根据《扶持办法》,申报企业的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应在佛山高新区范围内。同时,申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财务制度、符合佛山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且无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和失信行为。

  此外,独角兽企业的认定必须满足“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不含新三板挂牌)”“企业估值超过60亿元(含)人民币”三项条件;潜在独角兽企业的认定必须满足“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不含新三板挂牌)”“企业成立5年以内(不含),估值不小于6亿元人民币”“企业成立5至9年的,估值不小于30亿元人民币”四项条件;种子独角兽企业的认定则需满足“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属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四新领域,具有跨界、平台、自成长等属性”“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不含新三板挂牌)”“企业估值超过1亿元(含)人民币”四项条件。

  根据《扶持办法》,对于认定企业,佛山高新区将从场景供给、研发支持、融资支持等12个方面给予扶持。其中,对首次认定为佛山高新区独角兽企业的,佛山高新区将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额外奖补;对首次认定为佛山高新区潜在独角兽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的,将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100万元奖补。

  此外,佛山高新区还将按照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三个层级建立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接下来,佛山高新区将每年遴选相关企业进入培育库,集中资源支持入库企业发展。

  (南方日报记者:王芃琹,通讯员: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