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9月1日起施行
来源:广东广播电视台发布时间: 2021-08-24 14:20:17

  今天(8月24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立足广东实际,是广东在数字经济立法上的先行先试,将为全国提供先进经验和可借鉴模式。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王月琴:

  工业数字化着重用产业链供应链的思维

  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

  突出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

  农业数字化重点推动农业生产 

  农产品流通数字化

  发展数字乡村新业态

  服务业数字化重点发展数字金融 智能交通 数字商贸

  智慧教育 智慧医疗 智慧文旅等新业态新模式


  条例用单独一个章节提到了“数据资源开发保护利用”的相关内容,先行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和融合开发利用,引导社会释放数据资源活力和价值,进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形成数据产业。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高尚省:

  以年度为单位制定公共数据开放计划

  探索研究分类分级开放模式

  (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

  提升开放数据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12个重点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工作

  营造良好的公共数据开放生态

  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 许典辉:

  一个是要推动数据新型基础设施数据运营机构

  和数据交易场所等核心枢纽的建设

  完善数据要素交易规则和监管机制

  到2025年初步形成

  “理念先进制度完善模式创新高质安全”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广东广播电视台记者:刘灿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