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月1日)起,《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立足广东实际,是在数字经济立法上的先行先试,将为广东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强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数字经济是全球未来的发展方向。“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广东是数字经济大省,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肩负着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光荣使命,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意义重大而深远,既是提升广东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打造未来竞争新优势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的必然选择。
《条例》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两大核心,将工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作为广东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和特色,成体系地提出相关措施,有助于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传统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解决“缺芯”“少魂”问题,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动广东从数字经济大省迈向数字经济强省。
(作者:丁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