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6:目前制造业和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调整为多少?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

问题7: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如何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条件是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问题8: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怎样办理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税额时加计扣除。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问题9:我省今年电价降了多少?是否需要企业申请?

       答:我省于今年4月1日、5月1日、7月1日分三次降低了全省一般工商业电价,3次调价后,我省除深圳市外一般工商业电价合计每千瓦时降低8.19分,降价金额97.62亿元;深圳市的“普通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合计降价8.51分,其他的工商业用电价格合计降价0.84分,同时降低了深圳市的基本电费,降价金额15.52亿元。全省含深圳市在内合计降价金额113.14亿元。我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属于普惠措施,由电网企业与一般工商业用电企业在电费结算时直接降价,不需要企业申请

问题10:我省降低用气成本有哪些举措?

       答: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省发展改革委通过成本监审等程序,对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公司的代输价格进行测算,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将委托广东省管网公司代输的电厂用户含税管道运输价格由0.25元/立方米降为0.15元/立方米;委托广东省管网公司代输的其它工商业用户含税管道运输价格由0.26元/立方米降为0.20元/立方米。由于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的管理权限在各市、县人民政府,下一步,各市、县将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加强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尽快将广东省管网公司的降价红利及时全额疏导给终端用户,并切实降低城镇燃气配气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