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有关规定,结合省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现下达2021年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千企智造·智汇行动”人才引进服务项目计划。

  省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要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广东省制造业“千企智造·智汇行动”计划安排表

     2.广东省制造业“千企智造·智汇行动”绩效目标表

     3.广东省制造业“千企智造·智汇行动”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17日

  (联系人:李海通,电话:83135820)

粤工信人事函〔2021〕21号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