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称计算机软件考试)是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组织的国家考试,其目的是:科学、公正地对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水平测试。
计算机软件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实施了十多年,到目前为止,累计参加考试的人数已有123万人。该考试由于其权威性和严肃性,得到了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同,并为推动我国信息产业特别是软件产业的发展和提高各类IT人才的素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3]39号),计算机软件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划。通过考试获得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因此,这种考试既是职业资格考试,又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任何级别不需要学历、资历条件,考生可根据自己熟悉的专业情况和水平选择适当的级别报考。程序员、软件设计师、系统分析师、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的考试已与日本相应级别的考试互认,以后还将扩大考试互认的级别以及互认的国家。
本考试分5个专业类别: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系统和信息服务。每个专业又分三个层次:高级资格(高级工程师)、中级资格(工程师)、初级资格(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对每个专业、每个层次,设置了若干个资格(或级别)。这些级别的考试将逐步实施。
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用印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内,持证者需要到信息产业部认定的当地证书登记机构进行登记。证书登记时需要持有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的证明。证书登记工作的有关规定见信息产业部办公厅文件(信办人[2004]47号),持证者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的有关规定见信息产业部办公厅文件(信办人[2004]48号)。
本考试每年组织两次。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试的级别不尽相同。考试大纲、指定教材、辅导用书由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组编陆续出版。
关于考试的具体安排、考试用书、我省报考咨询联系方式、证书登记办法、证书持有者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的办法以及有关的培训大纲等都在网站相关栏目公布。在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网站www.ceiaec.org上还可以查询证书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