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404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经信案函〔2017〕149A号
来源: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处发布时间: 2017-06-30 16:07:00

温良委员: 

  您提出的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404号关于进一步支持促进优化我省民营制造业企业发展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着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振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不断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实现新提升、新发展。2016年,广东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42578.76亿元,增长7.8%,占GDP的比重53.6%;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增加值15787.67亿元,增长11.4%;民营经济完成进出口27391.54亿元,增长10.4%,其中出口额17468.54亿元,增长8.1%;民营经济单位数达到872.54万户,增长15.3%。 

  正如提案中指出的,当前民营企业,特别是依赖劳动密集产出效益的制造业同时面临着外部及内部环境压力,发展较为困难。为帮助民营制造业企业改善发展环境,我委及会办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不断完善我省民营制造业企业发展环境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在全国率先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十二五”以来,省市县三级分别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780项、8000余项和21000余项,同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压减50%以上。在全省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目前省直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已全部完成编制。大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清理省级45个部门所涉及的292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逐步建成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拓展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变“多网受理”为“一网受理”,全省超80%的事项实现一次登录、一键直达、快捷办理。加快推进企业投资体制改革,公布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放宽企业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项目,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投资行为,全部实行网上备案管理。目前,我省90%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在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办理。加大民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省级平台(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33个产业集群或综合窗口平台为支撑,以(www.968115.cn)门户网站为依托,不断建立健全全省公共服务平台网络,2016年在平台上线免费在线法律服务,开通中小微企业管理咨询创新服务平台PC端和微信移动端并上线运营。目前全省83个县(区)都建立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成各类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32个,入库服务机构7718家,服务产品8830项,入库咨询专家有620多位。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推动江门、深圳2个国家级和广州、汕头、肇庆等6个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推动建立11家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居全国首位,共认定省小企创业基地101家,入驻企业超1.6万家,基地内从业人员超55万人,赛飞创业辅导师243名。举办各类创业创新培训及活动55场,参加人数24900人次。 

  二是净化市场环境。2015年以来,省公安厅连续3年开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并在今年,将扫黑除恶纳入打击突出刑事犯罪“飓风2017”专项行动,由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春生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署全省公安机关以打击“村霸”和宗教势力等为重点,全面推行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其中,粤北地区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矿产河沙开采、工程建设等领域滋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截至2017年5月15日,各地公安机关成功摧毁农村涉黑恶类犯罪团伙150余个,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820余名,公诉涉黑恶被告人350余名,破获刑事案件280余起,查处村干部30余名,缴获涉案枪支、砍刀、铁管等作案工具一批,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三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加强与新闻媒介联系合作,加大对我省工业发展的专题宣传报道,在全省营造重视工业、关心工业、支持工业的良好氛围。2016年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国内外媒体合计170余家;开展重要政策解读,在省内主要媒体进行了《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十三五规划》《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及十三五系列规划等政策文件的专版解读;委领导参加省政府门户网站“微访谈”活动,就我省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进行在线解答;组织各大媒体对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贸易洽谈会、节能宣传月、中博会等系列活动开展宣传报道。2017年以来,以振兴实体经济为主题,我们加大对我省工业创新、智能制造、传统产业加速转型升级、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大力发展信息化培育新动能、加大对实体经济帮扶力度等工作的宣传报道,在全省树立实体经济发展信心,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四是强化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全国率先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实施意见》,针对欠薪、欠保、企业关停并转引发劳资纠纷、企业人文关怀不足等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明确的政策措施;完善劳动关系法规体系,出台修订《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系列法规规章,构建覆盖劳动保障各领域的地方立法体系;预防化解劳资纠纷,集中力量开展欠薪、欠保、转型升级劳资纠纷专项治理,重点将全省划分为2625个网格,逐一排查工程项目和企业;强化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法律培训班、宣讲会5000多场,培训企业经营者和劳资干部80多万人次。深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和资金使用专项行动,加大省市联动力度,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为主要对象,突出宣传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设立“就业创业政策专栏”,公布各地就业补贴受理机构目录,2016年,全省共支出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2.57亿元,岗位补贴3.79亿元;落实完善就业扶持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公平就业,目前,省、市、县区、镇街四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100%建立,100%的街镇和90.6%的社区平台实现联网;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面向包括民营制造业企业职工在内的各类群体,以就业技能、岗位技能、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16年,全省共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31.7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借鉴参考您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民营制造业企业发展环境。一是完善政府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稳妥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提升网上办事体验。深入推进企业投资体制改革,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支撑手段,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劵试点。积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为重点,大力推动创业创新载体建设。二是进一步净化企业发展市场环境,集中优势力量和资源,重点打击整治“村霸”“地霸”、强行搬运等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加大对支持工业健康发展政策的宣传解读以及工作开展情况的报道,加强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贸易洽谈会等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重视工业、关心工业、支持工业的良好氛围。四是进一步强化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继续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不断完善劳资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继续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政策,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为民营制造业发展培养和输送更多的技能人才。 

  二、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根据预缴数据统计,2016年广东国税系统为2111户高新技术企业减免88.92亿元;2016年完成的汇算清缴中,地税系统为971户高新技术企业减免56.89亿元,为1107户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减免15.41亿元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面,根据预缴数据统计,2016年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企业2588户,减税2.36亿元。出口退(免)税方面,通过实施下放出口退(免)税审批权、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出口退(免)税网上申报、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等措施,2016年,广东国税(不含深圳)办理出口退(免)税2206.48亿元,办理出口退税1455亿元。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方面,截至2016年底,我省共为小规模纳税人247.33万户(不含深圳),累计减税78.11亿元。所得税方面,根据预缴数据统计,2016年广东省国税系统为42.05万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24.81亿元;在2016年完成的汇算清缴中,地税系统为11.44万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6.89亿元。 

  二是大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性成本。切实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规费减免优惠政策,2016年减免规费逾140亿元,落实停征和优惠措施,包括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全年减征19.39亿元),逐步停征堤围防护费(全年减征52亿元),扩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减免范围(全年减免企业两费20.95亿元),我省实现现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目前,我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从 2014年的 97 项降为 51 项(保留的全部是省无权减免的中央定项目)。执行社会保险费降率系列政策,包括自2016年3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降至0.8%,个人费率降至0.2%;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伤风险类别及行业基准费率,全省平均费率由0.63%下降至0.43%,下调了32%左右;对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待遇支付额的统筹地区,及时将其生育保险费率下调至0.5%以下(全年减征社保费46.9亿元)。创新征管模式,推行办税事项全省通办,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构建了以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构成的“移动办税”新型服务体系;推进国税、地税以共驻政务中心、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互设自助办税终端等多种形式联合办税,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有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336个,互相进驻办税服务厅406个,共同进驻政务中心121个,24小时国地税自助办税厅172个。 

  根据现行有关税收管理权限的规定,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的立法权都集中在中央。为进一步加大扶持民营企业制造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下一步,我省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主动收集社会各界对鼓励创新税收政策制定、调整、执行等方面的呼声,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减税力度。同时也将结合税制改革,认真落实税收政策,切实减轻民营企业税收负担。按照国家有关推进简政放权、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等工作要求,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有关收费减免政策,同时,做好收费基金减免工作的研究和调研工作,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将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措施落到实处。 

  三、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一是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2015年我省出台《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提出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18条政策措施,2016年出台《关于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开辟科技信贷绿色通道、打造企业融资“直通车”、推广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试验经验等15条具体的政策措施。构建覆盖全省各地市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对提供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给予贷款风险补偿,使一批轻资产、缺乏抵押物的企业,通过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获得贷款,企业资产抵押率由原来的50-60%提升到70-250%,银行对列入政府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的企业执行不高于基准利率1.3倍的贷款利率,对抵押物充足的企业贷款利率不上浮。目前,全省共有21个地级市和22个县(区)设立了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各级财政共计投入资金约30亿元,累计支持4100多家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总额超过300亿元。完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鼓励和支持各地市引入民间资本,组建政府主导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目前,全省已设立或正在筹建的地市政策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共26家,共计投入资本金约80亿元。发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地方中小担保机构业务增信和风险补偿作用,截至2016年末,省融资再担保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1752亿元,累计服务中小微企业超过1.8万户次。加大对中小企业票据贴现支持力度,遴选并支持3家银行设立“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推动各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小额票据贴现力度,截至2016年底,办理贴现业务3.4万笔,金额120亿元,加权平均利率为3.32%。设立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或创新性强、掌握核心技术或资源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目前,省中小微基金第一笔投资基金5000万元已正式落地实施。同时,积极推动基金托管机构粤财基金管理公司与多家创投机构合作。积极推动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创新运用“政银保”、商业化、服务中心模式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经营模式,2016年支持10.9万家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222.4亿元。其中,通过“政银保”模式,支持1790家小微企业和农户获得8.55亿元贷款。 

  二是引导金融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倾斜。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成立专营机构,大多数银行机构均已设立“中小微企业金融中心”或“小微支行”等专营机构;推动信贷产品创新,针对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广东省内银行机构推出了“小额信用贷”、“税易贷”、“创业贷”、“网贷通”、“连贷通”等创新信贷产品;创新货币信贷政策工具支持体系,人行广州分行积极使用支小再贷款工具,并在全国率先开展以信贷资产质押方式发放支小再贷款试点。推动民营金融机构设立,2016年,由梅州宝新能源等6家企业发起设立的客商银行获准批筹。促进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设立省粤科科技小贷公司,在全省9个国家级、12个省级高新科技园区内经营。推动政银企合作,充实完善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库,向银行金融机构推荐一批优质工业项目,推动风险补偿、融资租赁等方式方法,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举办广东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推进会,签署合作协议金额306亿元;举办广东省应收账款融资发展推进会,截至2016年末,促成融资交易2836笔,成交金额1485亿元。 建立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加快建设“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逐步实现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级、网上申贷以及融资供需信息发布、撮合跟进,截至2016年底,广东省级平台已有9个部门47项数据入库,中山、江门、佛山、珠海、茂名、肇庆等地率先完成市级分平台建设,累计实现融资对接1.8万笔,金额5080亿元。 

  三是推动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大力支持企业境内外上市,我省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和赴“新三板”挂牌,会同上交所、深交所、新三板华南服务中心等开展专题辅导培训,推进广州、前海和广东金融高新区三大股权交易中心创新发展,先后开辟“科技板”、“成长板”、“华侨板”和“中国青创板”,运用“互联网+金融”在线搭建私募债平台,截至3月末,广东境内上市公司总数达507家,占全国的16%,比2016年末新增3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764家,居全国首位,比2016年末新增177家。目前,我省三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注册挂牌企业家数累计超2万家,累计融资约2700亿元,占全国20%以上。加强融合对接,已有近40家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成功转至“新三板”挂牌。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通过公开发行股份、定向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可转债、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完成融资10330亿元。支持各类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加快发展,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对有意向走资本市场道路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债等,全年共发行3112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解决民营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题。一是积极搭建综合信用信息平台,支持各地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融资对接平台建设,整合现有的征信、工商、税务、海关、法院等系统,为金融机构对企业实行信用评级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氛围,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二是继续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大力支持各类企业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引导和培育运营规范、实力较强的中小企业辅导改制,支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创新与规范发展,鼓励中小微、创新创业企业积极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引导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满足中小企业多种融资需求,促进创业投资私募基金加快发展,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发展所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三是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加快推进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业务和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建设。推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加快投入运作,推进产业和金融的深度合作。完善机械设备、应收账款、存货、知识产权等抵质押物的登记制度,并建立健全相关交易市场。四是积极探索针对性强的融资模式,探索建立股权债权等联动机制,建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各类金融机构长期性、市场化合作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加强“防火墙”相关制度建设,有效防范道德风险。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提高对创业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服务水平。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继续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2013年以来,为改善粤东西北落后交通基础设施局面,全省发起了新一轮高速公路大会战,至2015年实现了“县县通高速”目标,截至2016年底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7673公里,密度为4.27公里/百平方公里,其中粤东西北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3578 公里,密度为2.87公里/百平方公里。 

  二是强化资金投入力度。提升国省道等普通公路通行能力。2015年,秉着“倾斜重点,改善路况,保障安全,适度新改建”的原则,我省重点提高了对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山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补助标准,同时,我省原中央苏区县已全部纳入交通运输部“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补助标准显著提高,达到“十二五”期间补助标准的两倍。 

  下一步,我省将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继续全力推动汕湛高速云浮至湛江段、揭阳至惠来高速公路、宁莞高速公路、宁莞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潮州古巷段等一批公路项目建设,计划于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约达11140公里,密度为6.2公里/百平方公里,其中粤东西北通车里程达5791公里,密度为4.64公里/百平公里。 

  五、着力引导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 

  一是引导工业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出台《广东省工业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方案(2016-2018年)》(粤府办〔2016〕46号),提出了加强企业研发载体建设、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推动传统产业创新发展模式、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资源集聚等重点任务。提升智能制造水平,通过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发展机器人等智能装备产业、实施技术改造等手段促进智能制造生产模式推广应用,打造制造业发展新优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组织实施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2016年我省共4个民营企业的项目被评为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6个项目获得智能制造新模式与综合标准化专项支持。省政府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于2016年7月在东莞召开了2016年全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经验交流会,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数控系统、国产软件、国产装备等“三国”特征的由民营企业承担的移动终端配件智能制造示范车间项目。启动省级试点示范项目,在流程制造、离散制造、智能装备制造、智能产品制造、智能服务和管理、智能制造新业态六大领域遴选培育36个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并分行业进行示范应用推广,其中民营企业占78%。鼓励民营制造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坚持把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以促进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为目标,大力培育和发展企业技术中心,指导有条件的地市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目前,全省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831家,其中超过80%为民营企业。 

  二是大力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推动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产业转型升级,并取得良好成效。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我省提出了企业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绿色发展等五大技改任务和财政资金、土地、环评、金融、企业减负等六项措施,对包括民营经济类型在内的现有产业实施全方位的技术改造。实施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除事后奖补外,省财政从2015年至2017年三年共安排85亿元支持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经过努力,全省民间工业技术改造取得初步成效,2014-2016年,全省民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39.5%,带动全省民间工业投资年均增长20.9%,2016年民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对全省工业投资贡献率达78.2%,有效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了全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下一步,我省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统领工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用10至15年的时间推动我省制造业率先迈入世界制造强国阵营中等水平。一是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开展智能制造生产模式推广应用计划,推进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建设,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二是建设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企业创新平台,以重大项目为载体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组织实施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工作。三是持续大力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加快推进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落地生效,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力度,持续深入实施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普惠性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四是推动产融合作,向银行金融机构推荐一批优质技术改造项目,推进政银企对接,推动风险补偿、融资租赁等方式方法,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六、完善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 

  一是完善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根据国家《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进展和我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实际,我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修订列入预备项目。2016年,我省设置了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在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免费在线法律服务,开通968115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对民营、中小企业提供在线免费法律咨询及法律文书审核服务。我省还通过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的投诉热线电话,建立投诉协调解决机制,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对因渎职、失职行为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 

  二是完善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支撑体系。2016年5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要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提出注意严格区分“五个界限”,对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问题,慎重妥善处理;提出“三个慎重”,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人身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非公有制企业财产,慎重发布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的新闻信息;要求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建立办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先做好处置预案。2016年6月,我省出台《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进一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优化政府服务等5个方面提出25条具体措施,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借鉴参考提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根据国家《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情况,开展我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修订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制约我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扶持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制造业企业发展环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