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20170316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经信案函〔2017〕152A号
来源: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处发布时间: 2017-07-03 16:23:00

余鹏春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316号关于促进广东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提案建议从优化民营经济服务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增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扶持民营骨干企业等四个方面着手促进我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非常契合当前我省民营经济的发展形势,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针对以上四个方面,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优化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1.积极推进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政策环境,先后推动出台我省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意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等10多个针对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加强中小企业公益性综合服务机构建设,全省已形成以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骨干,以地级市中小(民营、乡镇)企业综合服务机构为主要枢纽和支撑,覆盖大部分县(市、区)的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纵向网络体系,综合服务机构市县覆盖率超过90%。完善全省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以省级平台(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33个产业集群或综合窗口平台为支撑的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初步建成,目前入库服务机构7718家,服务产品8830项,入库咨询专家有620多位。 

  2.大力简政放权。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等系列政策文件,2013年以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共计310项,彻底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尤其是民营企业市场行为的干预。同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出台《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对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等进行细化和规范,防止行政权力边减边增。 

  3.着力提高审批效能。以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为契机,规范审批事项,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目前省级行政许可已累计规范或减少申请材料2032件,细化量化模糊条款1422个,清除兜底条款480个,明确自由裁量标准1972项,切实减轻群众办事创业负担。探索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实施模式,如广州开发区成立行政审批局,对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实行集中审批,大幅提高了办事效率。 

  4.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在基层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好办事。推进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搭建完成联通省直各部门、各市县的省网上办事大厅,各级行政审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77.7%,上网办理率达95.6%,网上办结率达94%,“零跑动”和1次跑动事项数占82.8%,企业办事更为便捷。 

  (二)拓宽融资渠道,健全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 

  1.构建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按照省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若干意见》,支持各地设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目前全省已有21个地市、顺德区及22个县(区)设立了信贷风险补偿资金。2016年共帮助1700多家(次)中小企业获得贷款116亿元,有效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2.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鼓励和支持各地市引入民间资本,组建政府主导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目前,全省已设立或正在筹建的地市政策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共26家,共计投入资本金超过80亿元。截至2016年底,省融资再担保公司在保余额496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在保余额369亿元(直保业务余额81亿元,再保业务余额288亿元);在保中小微企业2700多户。 

  3.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扶持力度。近年来广东银监局围绕有效满足小微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体)融资需求,督促辖内银行机构持续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落实资源倾斜。今年初印发《关于落实小微企业信贷计划确保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的通知》,督促辖内银行机构足额完成2016年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截至2016年底,广东(除深圳)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8253.98亿元,比年初增长10.34%,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72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户数57.02万户,同比增加3.43万户;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92.69%,同比上升1.69个百分点,全面完成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不低于”目标。 

  4.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成立国内最大的地方民营投资公司——广东民营企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广东省民营制造企业的并购整合;促进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等民间金融组织健康发展,为我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更加专业的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推动交易平台创新发展,加强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中国青创板”、“广东金融高新区科技板”等服务平台建设,为创新创业提供更多展示以及融资机会。 

  (三)增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1.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制订出台《关于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工作。优化“一核两翼”中小微企业公共技术服务体系,推动省级示范平台与重点产业、重点区域技术服务平台协调发展,构建点线面结合,布局合理、资源共享、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中小微企业公共技术服务体系。推动省市联合开展技术服务专项活动,支持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3家单位被授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称号,全省共认定省级示范平台95个。2016年,全省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服务中小微企业超过10万家次,其中服务小微企业达7万家次,举办各类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活动超过2000场次。 

  2.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政策引导,出台《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重点培育一批自主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学研联合创新的产业化基地,进一步推动我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截至目前,全省共认定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190个。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新模式,鼓励和引导示范基地将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了创新产业化发展。全省示范基地总资产累计超过1100亿元,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投入39.0亿元,同比增长2.63%;累计创新成果转化超过6000项,举办各种形式的示范活动超过9800多场次。 

  3.完善人才培训服务。我委积极实施民营企业“十百千万”培训、中小企业素质提升工程,制定《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人才培育项目指导目录(2016)》,安排省财政专项资金2966.6万元用于支持人才培育项目。培训课程以能解决中小企业实际问题为主线,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新兴产业、传统行业转型升级、上市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创业创新、企业管理和“走出去”等专题,组织开展了170场培训,累计培训中小企业各类人员15718人次,深受学员喜爱和好评。 

  (四)大力扶持民营骨干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1.培育壮大民营骨干企业。落实《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在全省认定了首批86家重点培育民营骨干企业。对列入全省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目录的民营企业加强跟踪服务工作,在企业服务、资金支持等方面不断加大力度,确保省相关扶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近年来,民营企业已成为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增长的主力,2012-2016年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增加了88家,其中54家为民营企业,占比达61%。此外,2016年我省入围全国民营500强的企业共50家,比2015年新增10家,首次进入全国前三,新增企业、年营业收入超千亿元企业和纳税大户均居全国第一。 

  2.积极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2015年1月,省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的指导意见》,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分类指导和公共服务等措施,支持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大力提升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据统计,2015-2016年共推动8450家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积极推动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博士后培养工程,加快培养民营企业青年人才。积极发挥博士后平台作用,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设有流动站147家,工作站364家(总数全国第二),创新实践基地323家,为民营企业吸纳、培养和使用年轻优秀人才提供了舞台。推动人才评价机制创新,推动民营企业人才合理配置。实行民营企业人才职称申报一视同仁政策。改革完善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设置,对民营企业人才较集中的工程技术职称系列进行分类评价。加大向民营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推动在华大基因等民营企业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探索民营企业职称自主评审。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2016年全省共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31.7万人次,使包括民营企业职工在内的广大劳动者技能水平得到普遍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借鉴参考提案的意见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积极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审批方式和管理模式,破除制约创业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持续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确保信贷计划足额投放,努力实现2017年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始终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作为支持实体经济,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重要手段,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普惠面。继续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银行机构进一步加强与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三)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民营企业根据内部创业创新需要建设企业孵化器,重点孵化相关领域上下游企业或促进企业内部孵化。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合作机制,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搭建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 

  (四)继续支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做大。研究针对民营企业的奖励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民营经济高水平发展。加强跟踪服务,赴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调研民营大型骨干企业培育发展情况,积极收集并协调解决民营大型骨干企业发展诉求。继续推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确保完成2017年全省2135家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目标任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