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水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中金岭南有色金属产业生态工业园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韶关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总体进展情况
韶关市委、市政府一贯重视并鼎力支持韶冶升级改造搬迁项目。为协同推进该项目各项工作,市政府于2015年5月成立了韶关冶炼厂升级改造搬迁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由市府副秘书长、市经信局局长、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
2016年5月11日,韶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与中金岭南公司座谈,中金岭南公司提出将韶冶搬迁至仁化县董塘镇,与凡口铅锌矿、丹霞冶炼厂整合成有色金属采选冶基地,并同时解决当地有关环境问题。根据时任韶关市委书记江凌的要求,韶关市环保局与中金岭南公司对接成立了工作组,以更好地推进下一步相关工作。
2016年7月2日,在韶关市政府支持下,中金岭南公司在韶召开《韶冶整体搬迁升级改造工程厂址比选报告》专家评审会,韶关市政府相关部门和仁化县政府参加了评审会。会议邀请有色冶金院士,以及环境评价与规划、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土壤环境等专业共13位国内知名专家对厂址比选报告进行了评审,专家组意见为:丹冶厂址可以作为韶冶搬迁升级改造厂址开展后续工作。
2016年7月20日,时任韶关市委书记江凌、市长骆蔚峰与广晟公司董事长李泽中,会同韶关市环保局、中金岭南公司向省环保厅就韶冶搬迁进行汇报,省环境保护厅表示在政策范围内支持韶冶搬迁项目选址于丹冶厂现址。
2016年8月19日,韶关市政府在丹冶厂组织召开韶冶搬迁项目现场工作会议,要求市直各部门和仁化县要统一思想,明确项目选址于丹冶厂现址,并以韶冶搬迁升级改造方式加快推进下一步工作。
2016年12月16日,韶关市政府再次组织召开韶冶搬迁项目工作专题会议,要求中金岭南公司作为项目主体单位,继续加强与省国资委和广晟公司的汇报沟通,通过省国资委将项目情况行文报送省政府。韶关市政府将按照省政府批复文件要求,积极协助中金岭南公司开展工作;仁化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中金岭南公司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表,争取项目前期工作如期完成。
经韶关市政府与中金岭南公司沟通了解,该公司已根据厂址比选报告评审会专家组意见,委托国家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丹霞冶炼厂现址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完成《中金岭南韶关冶炼厂整体搬迁升级改造工程周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资源承载力分析》报告编制,并委托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韶冶厂整体搬迁铅锌冶炼工艺方案比选工作。以上两项工作如顺利通过,该公司将立即启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预计2018年6月完成;环评工作如顺利通过,该公司将立即启动开工建设的各项工作,预计2020年底完成。韶关市委、市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持并协同推进中金岭南韶关冶炼厂的整体搬迁工作。
二、关于产业政策方面
仁化县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在《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归类于生态发展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管理。韶关市和仁化县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做好引导,指导和支持中金岭南有色金属产业生态工业园做好项目规划。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炼技术开发等生态功能区鼓励类项目建设,省有关部门予以积极支持。
三、关于环保政策方面
韶关市地处我省粤北地区,位于北江流域上游,大部分县区属于国家和省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我省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区,环境保护问题十分敏感,关系到北江下游广州、佛山、清远等地900多万人民的饮用水安全。同时,韶关市是著名的“有色金属之乡”,涉重金属行业在地方经济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历史原因,发展方式相对粗放,近年来发生多起重金属污染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解决这些环境问题,经省政府同意,省环境保护厅先后印发了《大宝山矿区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仁化县董塘镇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对整治工作定期进行督办,韶关市认真贯彻落实,花大力气推进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环境历史遗留问题突出、产业布局不合理、企业污染治理整体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保障韶关市全域生态环境安全,有效控制重金属污染风险,促进韶关市涉重金属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15年8月,经省政府同意,省环境保护厅又印发《韶关市涉重金属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5-2020年)》,《整治方案》是贯彻落实省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推进韶关冶炼厂搬迁升级改造,同步做好韶关市冶炼行业整改提升,逐步改善韶关市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未来五年韶关市整治重金属污染的行动纲领,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工程和保障措施均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韶关冶炼厂搬迁及其相关工业集聚园区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否可行,应综合考虑主体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重金属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相关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以及环境安全等因素,经环境影响评价论证确定。
四、关于资金支持方面
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炼技术开发等生态功能区鼓励类项目建设,省各部门将在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当前省财政已设立科技发展专项、工业和信息化专项、产业共建资金、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等专项资金,以及科技创新基金、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丝路发展基金等政策性基金,支持范围包括产业发展建设等,建议中金岭南有色金属产业生态工业园积极申报现有相关资金的支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对符合省级节能降耗、企业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条件的项目优先给予支持,同时将根据园区所在地市工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将园区内符合要求的工业项目列入我省重点项目跟踪服务范围,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服务。由于中金岭南有色金属产业生态工业园不在省明确的韶关市仁化县产业集聚地范围内,按《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要求,不能享受产业共建相关资金扶持政策。韶关市拟采取多种方式募集生态工业园建设资金,通过地企合作共建、融资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
同时,省财政按照“压省级,保地方”的思路,近年来不断压缩省本级支出规模,加大对市县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据初步统计,2013-2016年,省财政对市县(不含深圳市)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总额从1968亿元增加到3160亿元,年均增长17.1%。其中,2016年省财政安排仁化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合计12.7 亿元,占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54.8 %。建议仁化县统筹用好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中金岭南有色金属产业生态工业园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