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强力推进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实体经济发展”
系列提案答复的函
粤经信案函〔2017〕172A号
来源:规划与产业政策处发布时间: 2017-10-10 14:49:00

省工商联、农工党广东省委会、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邓飞其、梁琦、戴德丰、周高雄、卢伟硕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力推进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实体经济发展”系列提案收悉。系列提案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推动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发展的一系列意见建议,集中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迫切要求和希望。系列提案所提意见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强,充分体现了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谋策的能力和水平。 

  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高度重视系列提案的办理工作。省政协从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来立案的提案中遴选出“强力推进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实体经济发展”系列提案。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亲自审定,牵头督办该系列提案。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省委专门成立由省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江凌同志和副省长袁宝成同志任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主持并制定了办理该系列提案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确定了系列提案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办,确定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质监局、金融办等7个牵头单位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等27个会办单位。工作方案明确将8个独立提案归纳为坚持创新驱动,培育制造业发展新动能;优化产业格局,推进重点产业集聚发展;提升制造业企业综合竞争力;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促进开放合作,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加大降成本力度,营造实体经济发展良好环境;打造高素质制造业人才队伍;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等8个专题,并形成8个专题办理小组。各办理单位制定了详细办理计划,开展书面专题调研,邀请提案人参与实地调研,加强与提案人沟通,多方研究探讨,扎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办理意见。 

  8月17日,江凌同志主持召开提案办理工作协调会,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强调要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以提案办理为契机,切实推动我省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实体经济的发展。会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各办理单位,认真吸纳协调会意见,研究梳理了影响我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关键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工作措施并对答复稿作了修改。 

  9月20日,胡春华同志主持召开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会,省政协主要领导同志和有关省领导同志,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提案单位代表和提案人等参加会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提案办理情况,胡春华同志和省政协主要领导同志作了讲话。胡春华同志充分肯定了系列提案的办理工作,指出系列提案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抓住了关系广东发展全局的关键问题,提案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对促进我省实体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胡春华同志要求,要继续深化提案办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优势助力我省实体经济发展,坚持制造业立省不动摇,加快推动“广东制造”向“广东智造”“广东创造”转变。会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各办理单位按照汇报会意见,对答复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报省领导同志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坚持创新驱动,培育制造业发展新动能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总抓手,聚焦重点产业发展,突出科技支撑,加快培育制造业发展新动能。 

  一是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取得新突破。编制《广东省卫星导航产业技术路线图》等近40份产业技术路线图。组织实施计算与通信芯片、新型印刷显示、智能机器人、增材制造(3D打印)等重大科技专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达204家,近5年来联盟累计攻克产业关键性、共性技术4000多项,信息通信、超材料、无人机、高性能计算机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突破。 

  二是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强技术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广东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数据库上线运行,征集重大科技成果9000多项。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大力发展新型研究机构和众创空间。2016年,全省纳入统计的众创空间达500家,其中178家纳入国家级孵化器管理体系,数量居全国第一;新型研发机构180家,累计孵化企业3174家;科技企业孵化器634家,在孵企业超过2.6万家。 

  三是推动智能制造加快发展。制定实施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等政策措施,加快10个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建设,2016年产值9400亿元、增长10.7%。推广智能制造示范。遴选培育机器人骨干企业,实施工业机器人应用计划,通过购置费事后奖补推广省自主品牌机器人应用。2017年1—7月,全省工业机器人产量12884台,同比增长22.2%。 

  四是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取得新进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关于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积极推动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截至2016年底,全省有效发明专利量达168480件,连续7年位居全国首位;全省商标累计有效注册量近204.38万件,连续22年居全国首位。推动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积极开展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双打”案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整合各类创新资源,为制造业创新发展注入新动能,推动我省制造业迈上新台阶。 

  一是继续实施好重大科技专项。增加无人智能技术、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动力系统等重大科技专项和应用型研发专项,新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和骨干企业。 

  二是加快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三部两院一省”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校创新体系。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省技术创新中心,创建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组建省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积极争取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在广东布局建设。深入开展专业镇升级示范建设行动计划,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技术创新联盟发展。完善区域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加强与国防科工系统领域的央企、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军民技术融合发展。 

  三是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落实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措施,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支持龙头企业设立海外研发中心,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四是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机制。全面推广实施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管理办法。探索建设大型省属国有孵化器和高技术产业化基地,支持国有企业成为我省科技成果加快转化的重要力量。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有效提升文化领域技术装备水平,促进科技成果在文化领域的应用推广。 

  五是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加快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及高价值专利。建立专利导航与产业运行、企业发展决策深度融合的机制,完善商标品牌发展政策体系,加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关联企业、产业园区间的许可使用和价值实现。 

  二、关于优化产业格局,推进重点产业集聚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多措并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一是发展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出台《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等6大产业为发展重点,着力构建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加快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推进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向高端化发展。开展新数字家庭行动,推动4K电视网络应用与产业发展。2017年1—6月,全省先进制造业完成增加值8404.15亿元(新口径)、增长10.6%,占规上工业比重达52.7%。珠江西岸六市一区、广州市获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城市)。 

  二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扩产增效。2015年以来全省开展技改的规上企业累计达18131家,占全省规上企业总数的43%。2017年1—6月,全省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1992.43亿元、增长30.1%。制定《广东省工业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等专项规划,实施水泥、陶瓷、蔗糖、造纸等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行动,2016年启动试点示范项目40个。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坚决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2016年全省淘汰落后造纸产能9.658万吨,压减307万吨落后和过剩粗钢产能。2017年1—6月,全省共取缔“地条钢”产能企业87家,合计产能约1100万吨/年。 

  三是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出台实施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专项政策,加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支撑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两化融合贯标,截至2017年7月底,全省共有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163家,省级贯标试点企业1105家,其中189家企业通过国家评定,约占全国的1/5,居全国首位。 

  四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珠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和粤东西北产业园区提质增效,推进跨区域产业共建。实施《关于深化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全面对口帮扶工作的意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措施》及配套政策,举办省产业转移园承接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对接大会。珠三角与粤东西北第一轮3年对口帮扶圆满收官,6个帮扶市向8个被帮扶市主导或协助引进产业项目累计达2062个,计划总投资4000多亿元。 

  五是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出台实施《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支撑制造业并带动服务业发展。组织开展省级生产服务区示范工作,确定14个生产服务区为首批示范单位。推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对接,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加快发展工业设计。2016年底举办首届生产服务周暨供应链管理峰会、第八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广东设计周。截至2017年7月底,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11家,数量居全国首位;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94个。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适应形势任务发展要求,充分借鉴吸收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加大优化产业结构的工作力度。 

  一是培育发展万亿级新兴支柱产业。2017—2020年省财政安排资金,重点支持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万亿级新兴支柱产业培育发展。对相关产业的标志性重大项目落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兼并重组、颠覆性创新成果转化等按照“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对重点企业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扩产增效、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等给予补助。充分统筹整合现有资金渠道,进一步加大对相关制造业的研发、中试、产业化、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建设等的支持。 

  二是继续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着力打造珠江东岸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带、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沿海石油化工及新材料制造产业带、环珠江口先进轻纺制造及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粤东西北配套产业集聚区等“三带两区”的先进制造业发展格局。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创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努力将我省建设成为军民融合示范区,力争到2020年,全省军民融合产业产值超2100亿元。争取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将珠江西岸六市一区、广州市升格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 

  三是继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抓好技术改造和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技术改造塑造产业新优势,重点支持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将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门槛放宽到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力争到2020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额超过8000亿元,我省规上制造业企业实现全面改造。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重大产业项目统筹布局,强化对跨市基础性产业的主导,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重大工业项目开工建设。 

  四是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制定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实施方案,重点培育1—2家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一批行业级、企业级工作互联网平台,打造10个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区和50个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培育100家以上优秀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商,推动1000家以上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实施数字化改造。继续扩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规模,推广超高速无线局域网技术,强化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创新体系,为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提供保障。 

  五是大力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以提升制造效能为方向,推进生产制造全流程优化,全面提升制造企业在“微笑曲线”前、中、后端各个环节的附加价值,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强化设计创新引领地位,加快工业设计发展,推动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加强“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等展示平台的组织。着力推进供应链管理,深入开展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试点示范。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强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深化工业电子商务的普及应用。 

  六是深化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共建,加强区域联动发展。坚定不移推动粤东西北振兴发展,以产业共建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第二轮对口帮扶,提升珠三角产业对粤东西北的辐射带动能力。推动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狠抓产业共建龙头项目,探索推广“总部+基地”“研发+生产”等共建模式。建立区域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产业发展引导,防止产业过分雷同和重复建设,推进产业链跨区域对接融合,引导珠三角地区优势产业向粤东西北延伸产业链条,形成紧密的产业联系和合作共赢的格局。 

  三、关于提升制造业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建议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专项政策支持大型骨干企业、民营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着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一是着力增强大型骨干企业实力。深入实施《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指导意见》,主动为骨干企业发展纾难解困,加强和优化对大型骨干企业的服务,累计收集办理骨干企业诉求900余项。加强产业用地、用海、用能保障。在电价、发电指标、电力体制改革等方面加大对骨干企业的支持,将全部工业大型骨干企业纳入电力市场交易用户范围,3年多累计为骨干企业节约用电成本约1.95亿元。支持骨干企业开展产融合作新模式探索。 

  二是培育一批“单打冠军”和“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2012年以来共遴选500家高成长企业,其中专精特新企业328家。推荐5家制造业企业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评选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2016年重点支持15个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示范县,推动我省新上规模工业企业4714家。2017年在粤东西北地区为主的15个地市中遴选3个“小升规”示范市,引导小微企业规范经营,加快转型升级为规上企业。 

  三是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近年来,各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通力合作,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放宽条件、简化流程,高标准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工作,科学合理制定考核目标,为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树立标杆。2016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2191家(其中省8822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10357家;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存量超1.9万家,居全国第一。 

  为进一步提升制造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我省制造业加快迈向中高端水平,实现由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转变,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大型骨干企业发展壮大。着力引进一批世界500强企业、龙头企业和境外大型企业投资项目,省市共同实施“一企一策”扶持。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开展产融合作模式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向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服务。每年重点支持30家销售收入超50亿美元的骨干企业“走出去”。推动大型骨干企业中央研究院项目加快运营见效,支持更多大型骨干企业牵头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探索在省级相关专项中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和吸引国家军工龙头企业到广东投资重大军工和“军转民”项目。 

  二是大力推进中小微企业提升竞争力。实施《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成长“十三五”规划》引导提升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完善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大中小微企业协调发展,推动中小微企业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发展新轨道。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引导企业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带动和培育一批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完善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联盟建设机制,推动创新资源聚集。鼓励示范基地创新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合作体制机制,加快中小微企业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三是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建立稳定持续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机制,制定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计划。评选发布高新技术企业百强名单,引导资本、技术、人才与我省优质高新技术企业对接。建立我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我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信息,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推广。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各阶段所需创新要素,发展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风险投资机构等中介服务。 

  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充分发挥企业家精神。构建激发国有企业创业创新潜能的激励机制,提振企业家精神。通过管理层持股让管理层与企业共进退,企业领导和骨干团队可参与分享超额增量收益;对董事会运作规范有效的企业,经理层人事管理权下放到董事会;扩大职业经理人试点范围,新增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市场化选聘方式产生;推行高管人员契约化管理,建立与分类管理、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制度。 

  四、关于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的建议 

  我省深入实施质量强省、品牌和标准化战略,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推进制造业计量管理体系建设,全省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计量保证体系确认企业达3661家。加大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力度,目前全省建成或在建国家质检中心75个、省质检站214个,国家质检中心数稳居全国第一。强化认证认可规范提升,我省各级检验检测技术机构与133家境外知名检验检测机构实现检验能力互认,与瑞士通用公证行(SGS)等14家机构深入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与香港创新科技署签署《粤港质量及检测认证工作合作协议》,促进粤港两地检测认证合作互认。 

  二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近3年我省有750家名牌企业承担了各级科技项目,获得发明专利6220项,有583家企业获得科技奖励;有652个发明专利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名牌企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2.8%,比我省规上企业高出14个百分点。出台《广东省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方案(2016—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名牌企业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超过25%,占全省名牌企业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8%。52.7%的名牌企业主导或参与了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名牌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达11205个。在2017年中国商标金奖颁奖大会上,广东省共获奖6项。 

  三是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强制造业标准化顶层设计,发布广东省LED照明产业等7个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下达《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等161个高新技术产业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发布《数控高速印制板钻床技术条件》等300余项高新技术产业地方标准。2017年1—6月,全省企事业单位共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163项、国家标准4391项、行业标准3817项、地方标准2090项;建立标准联盟335个,制定实施联盟标准1204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062项、企业最高等级计量标准2846项。推动5G技术、纳米技术等多项地方标准“孵化”为国际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以质量提升和质量创新形成新供给、满足新需求。 

  一是完善质量政策法规。推动质量促进综合领域以及消费品安全、品牌、标准化、计量等专业领域的法规以及规章制修订,推动我省地方立法满足“质量时代”的需求。 

  二是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深入实施《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开展质量强市示范创建活动。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发挥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协同各相关牵头部门推进质量强省战略实施。完善省对地级以上市的质量考核工作制度,推动开展县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探索构建以全要素生产率、质量竞争力指数等指标为内容的“质量GDP”统计指标体系。 

  三是夯实品牌技术基础。推进计量基标准和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建立高水平的量值溯源和测量管理体系。加快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发挥检测检验、研发中试、标准汇集与制修订、检验技术研究与检测方法制修订、高端人才吸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六大平台作用,打造质监公共科普服务基地。发展自愿性认证,引导和规范发展联盟认证、区域认证。 

  四是加强品牌建设。培育一批社会中介,让符合资质、具有公信力的社会组织承担名牌评价、产品自愿性认证、品牌价值测算等品牌建设工作。构建广东优质品牌标准认证体系,创建知名品牌示范区,发掘特色资源大力打造地理标志品牌。推动企业普遍开展质量创新,应用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 

  五是提升标准化水平。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支持组建标准创新联盟,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适合产业发展的团体(联盟)标准,打造高端制造业标准高地。强化“三院九所”等标准化技术机构在推动制造业标准化快速发展的引导和组织作用。围绕智能制造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加快建设广东先进标准体系。推动专利标准融合,深化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广东标准国际化进程。 

  六是优化品牌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提升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质量品牌宣传,充分发挥政府、行业、企业、中介、协(学)会、媒体和消费者各方力量,通过每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中国品牌日”等活动,强化商标品牌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商标品牌意识,为我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关于促进开放合作,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努力构建具有更强竞争力和自主性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稳步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 

  一是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引导我省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逐步实现从产品输出到产业输出。完善与企业走出去相适应的海关税收征管、货物监管、保税服务、国际海关合作等机制,促进优势产业与产能转出去、技术标准带出去。2017年1—7月,我省核准备案新设立境外企业(机构)342家,协议对外投资额81.9亿美元,实际对外投资额50.9亿美元。 

  二是加快建设一批境外产能合作示范基地。支持企业创新国际产能合作方式,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构建集群式走出去平台,推动企业抱团出海。目前, 我省规划或在建的“一带一路”沿线境外产业园区项目共16个,规划建设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机构以产业联盟、全产业链形式在境外建设城市综合体、智慧城市、产业新城及园区等。充分发挥广东丝路基金和“走出去”专项资金对国际产能合作项目的支持作用。 

  三是深化跨区域高技术合作。在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下分设粤港高新技术合作专责小组、粤澳科技合作专责小组,具体推进高新科技领域合作。推动深圳、香港合作发展河套地区为“深港创新及科技园”,支持佛山与香港依托三山新城推进“粤港科技中心”和“粤港澳科技展示交流中心”建设。 

  四是落实服务贸易自由化与广东自贸试验区政策。全面贯彻落实CEPA相关协议与广东自贸试验区政策,签署并落实《粤港共同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合作协议》《粤澳共同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专责小组合作协议》。建立广东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水平评估机制,构筑评价指标体系。创新自贸区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在前海实施“港人港资港办法”,允许港商或控股的开发建设项目自主采用香港工程建设模式进行管理。 

  五是深化粤港澳金融和信息交流合作。推动粤港澳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启动自贸试验区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广发基金等9家基金管理公司16只基金获得香港证监会批准注册。国内首家澳资银行营业机构、首家港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和首家港资控股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等外资金融机构落户广东自贸试验区。依托粤港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成立“云平台建设和应用”“云计算技术创新和标准研究”等课题组,推动两地云计算等技术发展和应用。 

  下一步,我省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布局与政策引导。制定并落实积极利用外资政策措施,从加大项目落户支持力度、降低投资运营成本、鼓励总部经济发展、支持研发创新、加强用地保障、支持吸引和留住人才等10个方面提升我省利用外资的质量水平。深入落实《广东省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沿线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布局,加强与沿线国家海关部门合作。支持加工贸易企业依托境外经贸合作区,实现全产业链、集群式发展。推动企业按照商业规则和国际惯例参与对外投资合作。研究制定我省境外经贸合作区认定与考核办法及扶持措施,指导协调解决合作区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合作区进行扶持并推荐参加商务部认定的国家级合作区考核。 

  二是提升国际贸易前端防控和维权能力。加强预警机制建设,提升前端防控能力和决策水平。完善全省贸易摩擦案件基础数据建设,提高运用国际贸易规则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国际贸易相关新规则研究。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与申诉,组织经贸领域多双边对外谈判,建立和完善海外维权机制。搭建商标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平台,加快商标数据和品牌信息的归集、开放、利用,开展海外商标注册等商标品牌服务和维权援助,提高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效能。 

  三是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契机,助推广东制造发展。加强与港澳特区政府的联系与沟通,支持各地深化与港澳高技术制造等领域的合作。积极向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国家部委反映政策诉求,争取广东实施先行先试政策,共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畅通三地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发展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湾区经济。深化粤港澳建筑服务领域的合作,共同制定建筑服务类规范和标准,推动建筑服务类企业携手争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建项目的投资或承包权。进一步创新自贸试验区建设项目管理机制,全面引入香港建设管理模式。狠抓引资引技引才,继续高水平引进外商投资,加强与欧美发达国家在技术、教育和人才方面的合作。 

  四是加大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力度。建设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先行区,探索建立跨境并购中心、离岸人民币在岸交易结算中心等创新型平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争取个人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合格投资者双向投资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鼓励外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发起创业投资基金。推动自贸试验区内证券期货机构开展跨境经纪、跨境资产管理等业务。加快建设创新型期货交易所,支持保险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保险产品服务创新试点。 

  六、关于加大降成本力度,营造实体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实体经济营商环境。2016年帮助企业减负约2125亿元,2017年1—7月为企业减负约1740亿元。 

  一是出台降成本政策措施。制定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强化放水养鱼意识,聚焦制造业企业“降本增效”,重点提出10条具体政策措施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是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出台《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证照分离”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公布省级权责事项、试点部门和地区纵向权责事项,编制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开“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实现网上办事大厅镇(街)全覆盖。制定项目准入、行政审批、政府监管3份清单,率先探索对内资企业投资项目事项清单管理,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项目全部实行网上备案管理。成立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在深圳市、珠海横琴新区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设立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窗口,实现省内就可办理商标注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等业务。 

  三是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实现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税负整体只减不增,建立收费目录管理制度,实现现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减免。降低社保单位缴费率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省属国有交通企业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试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清理整顿进出口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在空运领域率先在白云机场空港口岸试点政府支付查验费用改革。 

  下一步将继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提高企业获得感。 

  一是抓好降成本十条措施的宣贯落实。加大《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宣贯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利用新媒体对企业、市民普及降成本新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基层干部和企业家理解、贯彻、用好降成本政策。定期跟踪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情况,适时将有关情况报省政府,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是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种税额;降低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统一和下调异地施工建安企业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统一契税缴纳期限,推进总分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工作,降低企业办税成本。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少政府定价管理收费项目。完善营改增试点行业政策,打通抵扣链条,确保营改增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严格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收取范围和标准,推行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 

  三是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取消部门自设中介服务事项及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限额管理,构建开放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压减投资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四分之一以上,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进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增强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减少政策变动给企业带来的隐性成本。做好第二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建设工业大数据平台,归集、共享、开放涉企工业相关数据。及时修订产业准入标准、规范。推广商标注册、商标质权登记便捷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四是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推进全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推动符合条件的地市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地区适度降低医疗保险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实施下浮。 

  五是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加强输配气价格监管,降低非居民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利用输配电价改革降低工商业销售电价,取消、降低部分随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2018年将核电及全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纳入电力市场交易范围,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全省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出台蓄冷电价政策,降低蓄冷用户谷期电价,降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和临时性接电费用标准30%。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用地供给,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适度降低土地出让底价。鼓励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鼓励工业项目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推进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 

  六是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停止审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逐步取消普通公路项目收费。布局完善多式联运功能的综合物流枢纽,推进公路、铁路、水运、民航等基础设施无缝衔接。推进国家示范物流园区建设,发展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促进物流、产业、交通枢纽融合发展。 

  七、关于打造高素质制造业人才队伍的建议 

  全省紧紧围绕制造产业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创新制造业人才政策,切实做好人才管理服务。 

  一是着力完善制造业人才政策。根据《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出台加快引进培养制造业人才系列措施,为人才提供住房等基本保障。 

  二是着力推进制造业人才培养。实施民营企业“十百千万”培训、中小企业素质提升工程。全省156所技工院校和52所本科高校,为制造业提供大量人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评价,全省近5年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达858万人次,645万人次获得职业资格证书,鉴定和获证总量均居全国首位。 

  三是着力加强制造业人才引进。依托“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深圳高交会”“广州海交会”等国家级交流合作平台等,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我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大力引进制造业人才。2009年以来实施“珠江人才计划”,组织评审引进6批162个创新科研团队和122名领军人才,其中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分别占11%和13%。 

  四是着力创新制造业人才项目平台建设。推进博士后平台建设,在站博士后达3000多人,累计培养博士后1.1万人,其中制造业占40%以上。建设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年为技能人才开展实操培训和技能鉴定9万人次。建设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9家,其中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4家,每年名师带徒培养准技能大师近300人。 

  五是着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工匠精神的社会氛围,开展南粤技术能手等表彰活动。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每年平均举办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60多个职业(工种),带动技能人才720多万人次参加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等活动。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制造业立省”、强力推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思维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制造业人才队伍。下一步,重点围绕“七个大力推进”来开展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提升企业领航能力。实施企业家人才培养工程和民营企业“十百千万”培训、中小企业素质提升工程,实施“领航100”青年创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国(境)学习培训,从海外引进战略规划、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二是大力推进制造业应用型人才培养,引导应用型大学和技师学院提高供给质量。开展一批“双元制”教育、本硕博贯通式培养试点基地建设。2020年全省理工类大学生占比提高到47%。支持全省特别是珠江西岸六市一区打造若干所以培养装备制造业人才为特色的职业院校。加快技师学院发展,促进应用型技师培养。鼓励支持高校对接我省信息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增设一批急需的理工类学科,培养“工业信息工程师”等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三是大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壮大制造业高技能人才规模。支持建设若干所以现代制造业为主体专业的高水平技师学院,扶持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深化技工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培养适应“中国制造2025”战略需求的高素质制造业技能人才。深化校企合作,组建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联盟和技工教育校企联盟,扶持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支撑制造业发展的大国工匠。 

  四是大力推进大国工匠精神培育,提升中国工匠素养和工匠文化。宣传高技能人才爱岗敬业先进典型,塑造弘扬工匠精神。推动制造业企业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和“名师带徒”活动,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推进工匠精神进校园、进课堂,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努力提高高技能人才在劳模、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的比例,加大对一线技术能手的表彰力度。 

  五是大力推进制造业高端人才引进培养,补齐高层次人才短板。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加大引进海外制造业高端人才。加大实施珠江、特支、扬帆人才计划力度。优化实施扬帆计划,加大粤东西北地区制造业引才力度,推动制造业区域协调均衡发展。利用高层次人才服务智库资源,开展高层次人才地市行活动,提供智库支持,推动创新成果转化。 

  六是大力推进制造业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完善,激发人才创造活力。逐步提高技工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按照高职院标准实施生均拨款。深化制造业职称制度改革,强化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获得奖项等评价指标。向制造业新型研发机构、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推进制造业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探索企业评价认证在行业内通行。 

  七是大力推进制造业人才服务保障,营造人才良好发展环境。完善制造业人才社会保险制度。制定《广东省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推行人才优粤卡,为来粤工作的国内外高素质制造业行业人才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按照国家和省内关于个税等相关规定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人才给予税收优惠。推广珠海、东莞、佛山等地服务制造业高层次人才方面的经验。 

  八、关于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的建议 

  各相关单位以办理提案为契机,大力改进和推动工作有效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明显提升。 

  一是加强间接融资支持。出台金融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加快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等实施意见或细则方案。推动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上线运行。安排财政资金支持设立政策性担保机构、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截至2017年6月底,制造业本外币贷款余额约12746亿元,位居所有行业的对公贷款首位;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累计实现融资5687亿元。 

  二是努力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联合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和各地级以上市金融局(办)举办多期新三板挂牌业务培训班,支持并指导债券发行申报工作。截至2017年6月底,全省境内上市公司新增54家,合计527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234家,合计1819家;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挂牌企业新增4295家,达25653家;截至2017年5月底,广东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2372家,排名全国第一,管理基金4994只,认缴规模1.75万亿元,实缴1.08万亿元,占全国的1/5。2017年上半年通过银行间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958.35亿元。截至2017年7月底,全省通过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融资369.93亿元。 

  三是推动保险参与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发展。为实体经济稳定运行提供风险保障。推动开办“政银保”业务。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推动企业“走出去”。引导险资参与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2017年上半年,广东(不含深圳)保险业共提供风险保障104.1万亿元,科技保险累计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风险保障3619.3亿元,全省“政银保”和商业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累计支持发放贷款187.9亿元,受益企业11.56万家次,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出口284.5亿元。截至2017年6月底,保险资金投资广东余额达3412.1亿元。 

  四是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落户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科技资源集聚地区,目前在科技资源集聚地区已设立51家银行业分支机构。2016年6月,国内首家总行级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行总行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在广州成立。 

  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落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着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完善制度安排。协调相关单位和提请在粤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利用合适时机积极呼吁修改商业银行法,明确强实抑虚的有关要求。推动地级以上市建立制度化的政银企合作机制,每年协助向金融机构推荐经筛选的优质制造业项目。 

  二是继续畅通股市、债市、股权投资、保险四个市场通道。突出抓好直接融资特别是企业上市工作,对在境内申请上市以及在“新三板”“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挂牌的民营企业给予奖励或补助。引导私募投资市场健康发展,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出质股权拓宽融资渠道。大力构筑实体经济的风险保障体系。 

  三是优化结构增加金融资源有效供给。推进地方金融供给侧存量重组,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推动组建发展资源集聚度高、金融牌照齐全、服务支撑强、规模效益好的省属金融控股集团。力争中小金融机构申请设立工作取得新进展。 

  四是加强政策储备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十项措施,加大对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绿色制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增强各部门出台的涉及支持企业融资政策的协调性,简化企业申请程序,提高惠企政策的企业知晓度和覆盖面。 

  五是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和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应对处置突发单体机构风险,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加强宣传引导,防止炒作和误导。力争2017年底前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实现全省全覆盖。 

  专此答复。 

  诚挚感谢各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对我省振兴实体经济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感谢你们积极建言谋策及付出的艰辛劳动! 

 

  附件: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影响我省以制造业为重点

     的实体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及有关工作举措》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