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268号“关于扎实做好产业共建,加快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提案收悉。提案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深刻阐述了产业共建的丰富内涵,分析了产业共建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所提出的建议对我省深入开展产业共建工作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们结合提案建议积极推进有关工作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引导作用,搭建珠三角和粤东西北产业对接的服务平台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将“深化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共建”作为广东发展的重大部署写入报告,明确提出要把握好推进产业共建窗口期,把粤东西北地区打造成为珠三角产业拓展首选地和先进生产力延伸区。全省上下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积极推进产业共建各项工作。
(一)强化党委、政府统筹引导。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每年都高规格召开会议部署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和产业共建相关工作。今年8月21日,省委、省政府在汕尾市召开粤东西北协调发展暨产业共建工作现场会,研究部署发挥政府统筹引导作用、推动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开展产业共建的具体工作措施。胡春华书记、马兴瑞省长等省领导同志还多次到各地进行调研指导,分片召开现场会研究解决在产业共建中存在的问题。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编制出台了《粤东西北产业园区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全省产业园发展和产业共建的现状,强化统筹布局,突出精准施策,进一步明确各园区的产业发展定位和产业共建路径,为珠三角地区企业跨区域布局和粤东西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指引。
(二)建立完善目标管理、动态监测、年度考核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每年初向各地市、产业园区分解下达年度产业共建目标任务(包括省产业园经济指标、结对帮扶市推动落户共建产业园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数、珠三角产业转移落户粤东西北项目数等);每月开展目标完成情况动态监测并通报,视情况对项目开展实地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每年对上年度园区建设发展情况开展考核评价。省府办公厅将省产业园建设发展和产业转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和促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等年度考评。
二、关于形成“产业共建”共识,努力完善产业共建大环境
2016年11月-12月,我省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全面对口帮扶工作的意见》(粤委办〔2016〕81号)、《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6〕12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系列宣讲培训活动,宣传省委、省政府推进粤东西北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和产业共建扶持政策,引导各地加深对“产业共建”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推动产业共建的工作动力。同时,制定《落实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提质增效若干政策措施工作台账》,推动省有关部门和各地市政府在土地使用、财政扶持、招商引资、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人才支撑等多个方面制定完善支持性政策措施,尽快把政策的叠加效应发挥出来。
据不完全统计,2013-2017年省财政已统筹安排144.7亿元扶持资金支持产业园区扩能增效等相关工作,2017年起,省市财政将再安排约210亿元实施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省科技厅大力推动粤东西北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目前已有河源、清远、汕头等市高新区升格为国家级,正在指导推动湛江、茂名、韶关等市高新区升级工作;2016年安排下达粤东西北地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共计3.8亿元,比上年增长约27%;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累计投入1.5亿元,惠及粤东西北地区165家企业。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达1170家,较上一年度增长486家,增长幅度达71%。省商务厅自2016年起培育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示范基地,每个给予1000万元的扶持资金。省国土资源厅逐步提高粤东西北地区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数及其占全省比例,指标数从2010年65410亩提高至2016年的137044亩,有效保障了粤东西北地区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珠三角各市均出台政策措施推动本地企业到粤东西北地区投资。如广州市制定《广州市对市属国有企业到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给予扶持资金及业绩考核支持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市属国企赴梅州地区投资产业项目,广汽、广药、广百等重大项目落户梅州、清远。深圳市明确深汕合作区内注册企业享受深圳同等待遇,安排项目贷款贴息资金,要求各区(新区)从政策层面全面支持区县结对共建,支持鼓励深圳企业异地发展。珠海、阳江开展联合招商,摸排珠海有转移和对外扩张需求企业,建立完善转移阳江产业梯度转移动态项目库,实现招商信息共享。粤东西北各市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服务效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如清远市2016年授权广清产业园管委会代表市委市政府行使省辖市管理职能和管理权限,共委托66项行政审批事项,并移交了市政府11个部门共20枚“3号章”,实现了“办事不出园区,一站式服务”的承诺。汕尾市建立了园区项目多部门联网审批的“绿色通道网”,深汕特别合作区被授予188项地级市管理权限,并启用“二号章”,赋予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权限。
三、关于选准选好产业共建具体模式
我省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狠抓产业共建龙头项目,探索推广“总部+基地”“研发+生产”等共建模式,发挥好龙头企业牵引和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带动作用,推动产业链跨区域布局”和“高水平建设共建产业园,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推动优质产业和优秀企业加快向园区集聚”的思路,坚持一手抓省产业园提质增效,一手抓产业共建项目落地建设,两手紧密结合,不断探索产业共建新模式,提升产业共建水平。
(一)加快推进园区载体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省委、省政府新一轮对口帮扶工作部署,在进一步强化8个市级共建产业园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推动43对珠三角区(镇)与粤东西北县(市)开展园区帮扶和产业对接,指导共建双方建立完善园区合作共建机制,明确共建范围、内容和工作任务。目前,园区已普遍成立了协调联席会、园区管理机构和投资开发公司三级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市场化运作架构。广清合作园石角片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中潮合作“凤泉湖高新区”等一批重点帮扶平台建设进展迅速,形成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指导每个园区(片区)明确主导产业,有针对性地吸引珠三角产业共建项目投资发展。积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模式,先后总结广州、珠海、汕头、清远、茂名等地推动产业共建和省产业园提质增效的经验做法,编发简报供各地学习借鉴。
(二)推动各地开展产业对接。一是推动珠三角产业转出市以大型骨干企业和特色优势企业的加工制造环节,大型骨干企业和特色优势企业增资扩产、转型升级项目,主导产业的配套企业,拥有较稳定国际市场份额的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企业,以及规模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为重点,建立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项目库,精准开展产业对接。二是省有关部门积极走访调研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摸查企业转移意向,为珠三角地区企业到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投资发展牵线搭桥。2016年举办的“广东省产业转移园承接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对接大会”,共发动有转移意向的270多家珠三角行业商协会、企业与省产业园对接,促成42个产业项目签约,协议投资达381.5亿元。省商务厅已建成珠三角有转移意向的加工贸易企业项目库,并组织召开2016年全省加工贸易双转移项目对接大会,达成意向投资金额29.8亿元。省国资委立足自身职能,积极推动省属国企到粤东西北地区特别是省产业园投资发展,明确要求2017年每家省属企业在粤东西北地区至少新增加2个实体项目。
据统计,2016年省产业园新落地项目512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82个,新投产项目390个。今年1-8月新落地工业项目433个,新投产工业项目261个。8个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对口共建产业园共有156个超亿元工业项目落地建设。河源中兴通讯、汕尾比亚迪、清远金发科技、云浮国鸿氢能、韶关以纯服装、阳江明阳风电等一批龙头项目相继落地或投产,带动相关配套企业落户,逐步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当前,省产业园建设和产业共建已成为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但相对于珠三角和粤东西北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提案建议,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理顺工作思路,不断深化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共建,高水平建设共建产业园,推动优质产业和优秀企业加快向园区集聚,把粤东西北地区打造成为珠三角产业拓展首选地和先进生产力延伸区。
(一)强化规划引导,以一体化的思路统筹园区发展。统筹考虑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产业特点,加快珠三角地区产业向粤东西北转移。积极推动河源、梅州、汕尾及惠州市东北部产业园区逐步发展成为珠江东岸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带延伸拓展区,韶关、清远、肇庆、江门、云浮、阳江等市产业园区逐步发展成为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配套区。顺应广佛肇+清远、云浮、韶关,珠中江+阳江,深莞惠+河源、汕尾区域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趋势,指导推动有关地市加大产业共建力度,促进同一企业、同一产业跨区域布局,形成功能互补的产业分工,把珠三角先进生产力引向粤东西北。
(二)加大产业共建资金支持力度,提升园区建设开发水平。实施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引导高水平企业和项目落户粤东西北产业园区。落实财政资金支持各地加快完善产业园区及其所依托城镇的道路、环保、供水、供电、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基础配套设施,保障企业生产和员工生活需要,促进产城融合发展。督促珠三角对口帮扶市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明确园区所在地政府建设责任,形成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合力。鼓励指导各地及园区深入探索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开发性金融资金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金融融资对接信息平台建设,降低融资成本。
(三)以龙头项目为重点,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充分发挥龙头项目的带动效应,把每年引进20个亿元以上龙头项目作为珠三角对口帮扶市产业共建工作的硬任务、硬要求,逐月跟进落实。指导园区制定和完善产业发展规划,以龙头项目为依托,从单纯项目招商向产业链招商转变,从追求项目数量向注重项目质量转变,带动形成技术水平高、关联度大、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打造一批空间布局合理、产业集群化发展的专业园区。
(四)加大人才扶持力度,强化园区人才支撑。指导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尽快建立吸引博士、硕士、学士及高水平技工人才的普惠政策和长效机制,在科研、就业、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等领域给予最大限度的扶持,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尽快夯实人才基础。继续实施“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进一步开辟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的“绿色通道”,助力粤东西北地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五)提高园区管理服务水平,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完善园区管理机构和相关制度,支持各地依法在园区启用“二号章”、“三号章”,赋予园区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权限。支持园区探索符合自身发展实际的新型管理模式,探索园区经济管理与地方政府社会建设无缝对接的管理体制。建立园区项目多部门联网审批的“绿色通道网”,大力推广“一门式、一网式”等政府服务模式,提高涉企事项审批服务效率,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推行产业园区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落实省产业园“零收费”政策,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降成本措施。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