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07号关于要求支持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派员专程赴普宁开展实地调研,了解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情况、召开普宁市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会,并与陈少生代表进行了深度沟通,现将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意见一并汇总,答复如下:
一、普宁市纺织服装行业基本情况
纺织服装行业是我省九大支柱产业之一,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普宁市是“中国纺织产业基地市”,纺织服装为普宁市的两大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全市规模以上企业269家,从业人员近25万人。纺织服装产业是普宁首个千亿产业集群,2017年总产值达1120亿元,在普宁市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全市工业主要支撑。
二、普宁市印染行业准入管理情况
印染行业是整个纺织服装业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产业链的上游,起着增加纺织品功能与提高纺织品附加值的作用。普宁市纺织服装产业有从纺纱—织布—印染—织带拉链—服装研发设计—加工—批发的一整套完整产业链。所以印染行业对整个普宁解决大量的劳动力就业、维持行业平稳发展十分重要。自国家2012年出台相关行业准入政策以来,我省共有115家企业符合印染行业准入条件,占全国的26.1%,但包括普宁市在内的整个揭阳市申报的企业仅有5家,且无1家通过。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开展印染规范条件申报的通知》,条件较之前的准入更为严格,旨在全国打造标杆企业。
三、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为保卫练江母亲河,省政府印发《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4-2020)》,对建设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的建设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了到2020年底,青洋山桥断面和海门湾桥闸断面水质达V类标准,水体恢复农业用水和景观用水功能。普宁市委、市政府攻坚克难,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取得重大突破,土地征地、拆迁工作、工业供水、供热供气、道路等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完成前期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目前,省财政暂未设立扶持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专项资金。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2014-2020年,省级财政计划在环保、住建、水利等部门掌握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64.2亿元,用于支持练江流域水环境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及揭阳市普宁市开展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方案中已明确包括支持潮阳、潮南及普宁各建设一个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省财政厅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做好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保障工作。
2011年以来,省环保部门在强化工作督促指导的同时,争取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共13.8亿元补助练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其中补助普宁市4.6亿元(含2016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给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4600万元)。建议普宁市加强资金统筹力度,确保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尽快建成,发挥效益。省环保厅将继续加大工作督促指导和资金扶持力度。
四、做好企业转型升级政策落实
(一)关于加大技改专项资金扶持力度。
为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加快产业优化升级,2018年1月10日省经信委印发了《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8〕8号),提出加强财政引导支持政策,省财政统筹安排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通过股权投资、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项目,重点支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及重大平台建设项目。将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享受范围,放宽到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对科技含量、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予以支持。
目前,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采用因素法切块下达,由地市负责落实具体项目。2017年省财政共下达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7040万元至揭阳市,支持揭阳市包括纺织服装产业在内的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促进转型升级。建议普宁市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统筹用好省财政安排的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推进相关企业技术升级,实现绿色化发展。同时,引导地方政府加大对技改的财政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继续设立技改专项。
(二)关于鼓励和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继续支持符合环保要求的纺织服装行业项目入园发展,促进纺织服装产业集聚。随着国家环保政策收紧,建议当地指导企业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和企业的成功经验,按高标准、高起点选择设备和技术,指导园区推进印染智能化,鼓励纺织印染企业积极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指导并督促当地经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对入园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并推动整个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实现该中心项目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支持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申报享受相关财政资金扶持;在我省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节能降耗专题)中,对粤东地区符合要求的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优先进行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5月10日
(联系人:贺婷,电话:83133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