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政策普及推广到粤东地区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海关广东分署,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国税局、统计局、财政厅、工商局、地税局、环境保护厅、海洋渔业厅、质监局等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情况
自2014年启动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以来,省及珠江西岸各有关市积极协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14〕50号)、《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布局和项目规划》(粤府办〔2015〕5号)、《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5-2017年)》等文件,多措并举,促进珠西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省政府建立了省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联席会议,将产业带建设工作纳入省政府重点督办和珠三角规划纲要、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考核范围。我委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牵头作用,会同省科技厅开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和“工作母机”等专题调研,摸清企业和项目“家底”。牵头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督促各市县区履行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协调落实需省层面解决的问题;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保障先进装备制造业建设用地的政策措施;省财政厅出台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带建设;省科技厅会我委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公共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省商务厅会同我委制定加强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对各地重大项目招商的指导和服务;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珠西先进装备制造业专利项目创意对接;省质监局发布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粤东西北地区企业争创广东省名牌产品。根据粤东西北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积极加强计量标准建设,并在专项经费支持上予以倾斜。省环保厅积极组织开展珠西及粤东地区规划环评审查及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加快组织审查通过粤东地区的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开展对中山(潮州)产业园、汕头潮阳纺织印染处理中心、汕头濠江电子电路基地等规划环评的指导,全力做好先进装备制造业的环境管理相关工作。省人社厅在我省“装备制造”等12大重点领域,实施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和岗位项目培训计划。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和粤东西北地区进行大力倾斜,积极引导人才向产业一线和粤东西北地区流动,以人才撬动我省产业和粤东西北地区发展。
二、关于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政策推广到全省,特别是有较好装备制造基础的粤东地区,加快粤东先进制造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转型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产业带建设取得更大进展。今年,我省制定了更加聚焦的新三年扶持政策,并将珠西财政政策扩大覆盖到全省,特别是有较好装备制造基础的粤东地区,推动全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实现新跃升。
一是出台《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年)》。为更大力度支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省出台了2018-2020年的财政政策措施,对珠西各市符合发展重点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及韶关配套区、省内其他地市,特别是粤东地区从原材料到零部件再到整机的配套产业体系予以扶持。采取股权投资、贴息和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各市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各市总投资额800万元以上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的标志性重大项目落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兼并重组、颠覆性创新成果转化等按“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支持。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与使用。包括对符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售价的 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 700 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台;以及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售价的 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 900 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台。具体由各市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组织实施。对珠西产业带八市之外的其他地级以上市的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的优质项目,纳入本政策措施扶持范围并一并扶持,其中汕头、河源、梅州、汕尾、潮州、揭阳市等粤东地区,参照韶关、江门、阳江、肇庆、云浮市的相关政策扶持门槛执行。
二是下达 2018 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计划。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珠江西岸八市和省内其他有关地市,特别是粤东地区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印发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8〕79号)。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将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计划下达给各地市。2018年,省财政以因素法切块方式,把资金分配给全省20个地级以上市,其中安排给广州市8379万元,珠海市10782万元,汕头市5704万元,佛山市15751万元,韶关市7582万元,河源市6240万元,梅州市4159万元,惠州市6164万元,汕尾市6653万元,东莞市8970万元,中山市19535万元,江门市10778万元,阳江市31994万元,湛江市5642万元,茂名市6477万元,肇庆市6432万元,清远市6231万元,潮州市5045万元,揭阳市6477万元,云浮市8595万元。这次对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专项扶持资金安排,使粤东及省内其他地市在资金扶持上同样享受珠西先进装备制造业政策支持,对加快粤东地区乃至全省的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各地级以上市可按照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扶持政策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
三是落实聚焦攻坚行动计划。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珠江西岸地区实际,分类施策,聚焦发力,做大做强工作母机、机器人、新能源汽车产业,优化布局高端海工及海上风电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及卫星应用产业,做精做优节能环保、高端医疗、光电装备产业,力争到2020年珠西装备制造业累计实现增加值12000亿元,年均增长12%,推动珠江西岸迈入全球制造业第二梯队,将珠江西岸地区打造成具有世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四是印发实施《广东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将潮州港经济区、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等管辖海域列为重点开发区域,提出大力发展高端临海制造、石化等产业。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贯彻落实<围填海管控办法>的指导意见》,支持粤东地区优先引进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公共基础设施用海、公共事业用海和国防建设用海等四类用海。省级财政从2018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3亿元资金用于支持五大海洋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涉海骨干企业。大力支持粤东地区符合条件的海工装备、海上风电、海洋生物等企业申报中央和省扶持资金,积极推动粤东地区装备制造业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政策起到很好的产业引导作用,粤东地区,特别是汕头、揭阳,有一批优秀的装备制造企业,具有较强的机械装备产业开发及科研能力,已经形成了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下一步,我们在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过程中,将把推动全省,特别是粤东地区先进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一并抓。一是始终不折不扣落实好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新财政政策措施,加大对全省,特别是粤东地区先进装备制造业企业的资金扶持。二是形成支持产业带招商引资合力,实施对高端装备龙头项目的精准招商,支持粤东地区引进高端装备优质项目。三是提升珠西及全省其他地市,特别是粤东地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在智能装备等领域创建省级及以上创新中心,争取更多国家创新资源在我省布局配置;培育建设一批装备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珠西装备制造产业链中小企业和供应链配套企业上平台用平台,树立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行业标杆。四是支持全省龙头骨干企业开展跨国、跨省、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大企业以资源共享、合作运营等方式扶持带动中小企业发展,整合推动集聚集约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