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803号建议答复的函
粤经信案函〔2018〕181号A
来源:生产服务业处发布时间: 2018-05-24 15:35:00

王克等代表: 

  您提出的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03号关于加大广东工业设计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相关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支持发展我省工业设计产业。从2012年起,我省设立了省级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额度为每年3000万元。2015年—2017年,该专项资金与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生产服务业部分)合并,整合为生产服务业发展专项,其中工业设计部分额度仍为3000万元。财政资金重点支持了工业设计发展及推广、平台建设及产业化扶持,特别是对两年一届的“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广东设计周等活动的支持,有效提升了广东工业设计行业的知名度和产业集聚度。 

  2018年,生产服务业发展专项已整合纳入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用途),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无法新设专项资金。而税收减免等政策,因我国税收政策权限集中在中央,除税法规定外,省级及以下无权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在目前情况下,暂未能设立广东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亦未能制定出台有关管理办法及税收减免等相关举措。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工业设计发展的需要,统筹现有专项资金,调整支持方向和支持范围,努力解决资金投入问题。我省将坚持保留“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和广东设计周专项资金,并在原来1000万元的资金基础增加500万元,用作工业设计的成果转化应用及后期宣传,普及工业设计通识和提高“广东设计”的品牌效应。 

  同时,我委将积极配合省财税部门,争取国家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范围,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降低工业设计企业的税负,促进我省工业设计产业的发展,为广东产业转型升级积极作出贡献。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