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劲松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省医疗器械产业提质增效的提案 收悉。医疗器械产业是我省重点发展的高技术产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要“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构筑广东产业体系新支柱”。你们的提案,对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经汇总相关会办部门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建高原、树高峰”,发挥骨干企业示范作用
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并由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将生物产业作为重点发展方向,明确支持生物医学工程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生产。2017年,该委组织实施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专项,将生物医药(包括医疗器械)作为重点支持方向,最终广州、中山、珠海等地市的11个医疗器械项目获得省财政超过2亿元的支持。下一步,将积极研究进一步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并配合省有关部门从创新能力、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医药卫生制度改革创新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近年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在生物医药领域积极开展智能化改造,通过示范带动智能装备应用以及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发展。一是加强在生物医药领域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广应用。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的“药品固体制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3个生物医药领域项目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基于免疫荧光定量检测技术的智能型全自动检测仪的开发”等9个生物医药领域项目获得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二是推动医用机器人的发展和应用。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同意广东省中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等2家医院牵头组织创建骨科手术机器人应用中心。目前两家医院分别牵头联合省内多家医院开展骨科手术机器人的应用。三是建设生物领域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以促进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为目标,在生物医药领域大力培育和发展企业技术中心。在生物及制药领域目前拥有广州白云山制药、丽珠医药集团、肇庆星湖生物科技、康美药业、深圳信立泰药业、华润三九医药等6家国家级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8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下一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也将继续开展国家和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促进生物医药企业的智能化改造,推进机器人在生物医药领域的应用,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发动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科研院所,集中产业资源优势,探索在生物医药领域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省科技厅围绕全省健康、医疗、养老服务的科技需求和实际工作,强化顶层设计,将精准医学、中医药现代化、新药创制、高端医疗器械、信息技术、康复保健、低成本器械和医用材料等领域的科技攻关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广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三五”规划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二、加大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省知识产权局充分发挥省政府知识产权会议办公室和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职能,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推动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2017年,全省各级知识产权局积极开展“护航”等专项行动,依法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严厉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受理各类专利案件5866件,结案5817件,同比增长45.27%和49.96%。
积极组建中国(广东)、中国(佛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等区域优势特色产业等构建集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各类专利的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功能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平台。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依法及时公开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三、深化“放管服”,促进药械产业发展
为促进我省医药产业发展,扭转下滑趋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省领导指示,正牵头会相关职能部门拟定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拟从做大做强产业、增强创新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药品审评审批改革、提高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效能、调整优化医保政策、完善招标采购政策、提升产业服务能力、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提升对外合作水平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以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目前,已经多次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在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以及与意见反馈部门进行进一步沟通。下一步,将尽快报省政府呈批,并按照审定后的《广东省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积极协调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
省科技厅设立了“精准医学与干细胞”重大科技专项及“新药创制”、“高端医疗器械”等生物医药类专题,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邀请省内外专家对重大和重点项目严格把关,采用竞争性评审、择优立项机制,对包括创新型医疗器械及医用材料研发在内的部分重点领域给予大力支持,并利用科技金融、企业后补助等专项计划,支持有基础和优势的医疗机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紧密合作。下一步,将继续积极配合,结合自身职能,做好科技支撑工作。
省食药监局积极推进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采取“提前介入,专人负责,加强指导,规范程序,优先审批”的做法,鼓励支持广东省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强化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自2018年1月1日起,省内所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均应符合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跟踪检查管理办法》,避免企业取证后擅自降低生产条件、改变生产工艺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检查情况在省局公众网站予以通报。下发《关于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对质量信用A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试行实施激励机制的通知》,启动A类企业办理事项优先安排,缩短办理时间等鼓励措施。
同时,着力加强审评能力建设,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签署《推进医疗器械审评制度改革提升能力建设合作协议》,成立国家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医疗器械创新广东服务站。落实省政府珠三角优化发展现场工作会议精神,在深圳设立省局审评认证中心深圳医疗器械审评认证中心,专门承担深圳市辖区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注册技术审评及注册核查工作。下一步,将狠抓落实企业在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的主体责任,转变监管理念,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
省地税局重点围绕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企业提质增效的税收优惠,强化政策宣传和培训辅导。依托信息化手段,持续推进国地税联办、全省通办和涉税事项网上办理。下一步,将进一步落实好支持创新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完善政策落实工作制度机制,逐步建立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评价体系。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即只要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有利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都要依法给予企业最大限度的支持,勇于探索实践项网上办理,依法推进税收政策创新。同时,加强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和效应分析,及时收集社会各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意见建议,主动与有关部门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馈,推动完善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省国税局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和深化增值税改革新政。2016年度全省国税系统管辖的企业中有6376户享受了研发费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政策,加计扣除额276.07亿元;有3963户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共减免企业所得税119.16亿元(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尚未结束,由于统计口径原因暂无法提供2017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相关数据)。2017年,共为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广东省(不含深圳,下同)小微企业累计减税90.82亿元,免税销售额累计3026.07亿元。2018年一季度,全省国税系统管辖的企业中,共有38.02万户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共减免企业所得税14.74亿元。同时,通过采取全方位构建税收宣传矩阵、多载体营造诚信纳税氛围、在新媒体应用上提升影响力、用跨域联动扩大覆盖面等多种措施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
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粤国土资规字〔2017〕3号),通过优先安排新产业发展用地、建立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全面实行弹性年期出让、鼓励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引导产业进园进区集聚发展等多项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加大对包括医疗器械行业在内的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
四、多措并举,加大药械产业人才培养力度
省教育厅积极适应我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需要,多措并举提高医疗器械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水平。一是以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引领,加大高校医疗器械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在高水平大学建设中,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等7所高校设置了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康复治疗、医疗器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口腔医学等医疗器械相关本科专业。首批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涵盖了广州中医药大学、汕头大学、广州医科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的多个医疗器械相关本科学科专业。首批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的5所高校,如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东莞理工学院,也将物理学(光电检测)、应用化学、生物医学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医疗器械相关学科专业作为重点建设学科专业。二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从医疗器械领域核心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情况看,截至目前,我省共有11所本科高校开设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在校生规模达3338人。总体而言,我省本科高校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人才培养规模适中,专业布点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区域,呈现出与产业布局相一致的态势。 近三年,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东药科大学的生物医学工程先后列入我省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和重点专业;暨南大学、广州医科大学的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建成了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此外,该厅还成立了广东省本科高校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门负责指导我省各高校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改革、形成发展特色、提高培养质量。三是鼓励与支持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服务生物医学产业发展。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5〕58号)中明确提出了“对于政产学研深度结合融合的高校科研创新平台、研发机构和新型智库,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综合奖补中予以重点支持”,鼓励高校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据不完全统计,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研究院、企业研发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产学研基地、技术转移机构等平台近500个,服务企业2500多家,其中,在生物医学领域,全省高校建有眼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华南肿瘤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一批高层次平台,培育和集聚了一批生物医学方面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有效增强了我省生物医学产业的原始创新和技术研发的能力。四是加强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近年来,通过深入推进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积极选派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外高水平高校或科研机构访学进修,指导高校进行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推进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等措施,不断加强包括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在内的高校教师队伍建设。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医疗器械产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指导和支持,瞄准产业发展趋势,鼓励有条件的本科高校增设医疗器械产业相关专业,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对医疗器械产业相关专业的支持力度,持续深医疗器械产业校企协同育人和协同创新,进一步密切产学研用合作,培养适应我省医疗器械行业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年及时发布公需科目学习指南并对主管部门的专业科目指南进行备案发布,组织全省医药工程技术(含制药、医疗器械、制药设备专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三类科目”学习,并将该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其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同时,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先后出台《广东省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实施方案》(粤府办〔2015〕46号)、《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5〕58号)、《广东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方案》、《高水平大学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粤府办〔2016〕14)等文件,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一是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时向基础科研、知识技术密集等单位倾斜。对基础科研单位、高层次人才集中单位、部省级以上重点建设单位,按一定比例核增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二是单列核定高层次人才分配专项收入。对事业单位采用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特别补贴、一次性奖励等方式给予高层次人才的分配收入在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核定,根据单位规范的薪酬分配方案,限定在该类人员分配。三是结合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下放薪酬分配权。四是明确事业单位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中用于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人激励部分,加大对包括高校教师在内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造的激励。此外,在我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明确规定,事业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下一步,将继续精心组织医药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三类科目”学习,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简政放权,提高用人单位继续教育主体意识和积极能动性。在绩效工资核定等方面加大对包括高校教师在内的高层次人才的倾斜激励。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5月24日